8116ge wrote:
有人說慢慢開就好 ...(恕刪)
就說你身為職業駕駛卻搞不清楚法規。
我來教教你。
法規要求危險車輛只能行駛在外線,不能到中線,
立法的意旨就是要求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不得超車,
至於在交流道附近四百公尺可以切到中線,
只是為了避開混亂的上下車流,增加安全性而已,
它的目的不是用來給你超車的,
所以,以後在高速公路上請安心開在外線,不要試圖超車,
如果有人要超你的車就維持速度或稍微減速讓他超,
這樣大家會感謝你的,
不要再當不懂法規的危險駕駛了。
你是載送危險物品不是在送宅急便,
時速60是基準,OK?
撇開規定罰責紅綠燈標號誌不談 100個會讓的跟100不會讓的 你希望是混在哪個車陣中開車 我的意思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