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拿國外例子來舉???? 美國, 加拿大, 澳洲都好,怎麼跟我知道的不一樣? 是平行時空嗎???????????你在國外開那種速度撞到轉彎車,肇事責任全是轉彎車?是當美加道路限速以及法官腦袋都是裝飾用的就對了?
看了一下有人提到的google現場街景與曾經目擊的類似轉彎車與高速直行車的車禍路口有個想法 如果在近路口處有個專屬的左轉車道且該左轉車道是會吃到對向車道的內線車道的這種道路設計是不是可以有效的避免高速直行車的問題?與左轉車輛視野死角的問題?
樓主要表達的就是"過路口就要放慢"這麼簡單是不懂嗎?另一樓幹豐田幹到翻直行車開這麼快過路口是今天才領到駕照沒經驗嗎?每天路口計程車半個車身都轉過來還不斷挑釁往前再進有種就去幹這些計程車躲在電腦後面幹豐田真是孬種開BMW就了不起過路口可以不用放慢嗎?原來01這麼多支持財大氣粗的鄉愿也不難理解01這麼多總是說台灣房價會到1折的鄉愿!
crocodileci wrote:看了一下有人提到的google...(恕刪) 是的, 很多!民生西路跟承德路口, 就都有交通警察指揮前車停至超過直行車停止線的設計,但這種設計多半是內線車道為"僅能左轉車道"外加與直行車道是雙白線,如果是這種設計在此案例, BMW在對向停止線撞到該TOYOTA,那肇事責任又會加重, 超速外加未依規定行駛...
超速不構成肇事主因,但在台灣就死定了還是老範例,只不過台鐵換成搞鐵一台時速300km/h的高鐵與一台闖平交道的汽車相撞在華人以外的國家肇事主因很清楚,100%是汽車的錯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超速不會是肇事主因但不超速卻能增加你挽救彼此生命的短短幾秒這支紐西蘭拍的廣告,就很清楚了https://youtu.be/3mCNbarZ3YY
bis0815 wrote:也許你開車經驗多些,就不會這麼說了對方時速100,從你視線外,到撞到你,你有多少時間反應???.(恕刪) 視線外?是根本沒看還是真的視線外?不知道有沒有BMW或是TOYOTA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可以參考?
ad_65913 wrote:應該無法舉證他超速吧...(恕刪) 沒辦法舉證??如果兩方都有行車紀錄器或是有被監視器拍到, 就算得出來行車分向線黃白虛線, 線段長4公尺, 間距6公尺, 總長度一段10公尺,只要短短三秒就可以預測出車速...雖無法像警用測速槍有開單必須具備的第三方認證依據,但是在法庭上可以作為判斷當時時速的參考...你以為高速公路肇事, 警方預估的速度都是憑空猜測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