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erose wrote:
這就是我們交通的可...(恕刪)
重點是汽車和機車在同在慢車道上一定有先後之分,你總不能說前方汽車要右轉而減速太惱人,你要騎水溝蓋直行超他車,法規的設計沒有要讓同一車道上有機車和汽車併行,還是有人真的認為騎水溝蓋超前方汽車是合法的嗎?這個案例丟到國外論壇去討論應該會很有趣
neomaster wrote:
補上行車紀錄器畫面,
從50秒開始看即可
https://youtu.be/ZmjeSGVBW1w
昨天晚上,在台中市工業區附近,十字路口停等紅燈,
前方有2台汽車,第一台於綠燈後右轉,第二台是直行,
我是第三台車。在停等紅燈時,已打右轉方向燈,
綠燈起步後,開始稍微往機車道偏移,準備右轉,
就在快轉過去的那時,突然車頭前衝出一台直行摩拖車
略過車頭經過,差一點擦撞,機車略過車頭後,
稍微往左修正回到他的車道。
我想請問,如果不幸擦撞到他,汽車要負100%責任?
因為汽車是轉彎車,而機車是直行車?
而車行機車,可以無視轉彎車已打方向燈,
且已開始轉向,硬是要過?
甚麼叫突然車頭衝出摩托車
後照鏡多遠之前就看的到摩托車了 阿轉彎都不用看後照鏡喔
而且還晚上有開燈...
轉彎前後面摩托的速度看兩次就知道多快了 讓或不讓你轉看就知道了
如果擦撞 光醫藥費就很有得玩了
沒有路權觀念,沒有優先權觀念,沒有路考,一堆道路設計有問題,很多十字路口不知道誰有路權等,都是造成交通事故兩方互相對立的元兇。
在國外,車禍後馬上彼此知道是誰的錯,沒有傷亡是完全不用叫警察的,一定是只有單方面的錯,沒有37 28責任這種詭異的東西。誰有優先權是很清楚的,通常都是一邊100%責任,偶爾兩邊都有責任時,個自修各自的,或保險公司會彼此去喬。兩邊車先開到路旁,才不會擋到後方,然後交換名字電話等,由保險公司善後。從來沒有兩方堅持不休這種情況發生,反正真的無法釐清責任,也是保險公司去煩惱。
完全不懂交通部出國考察都在遊山玩水嗎? 抄襲比照進步國家的方式有那麼難嗎?
還有,機車真的是路上討厭的東西,大部分的汽車都乖乖開在自己的道上,跟著前面的車前進,只有少部分三寶會亂鑽。
但機車則是,少部分會乖乖開在機車道,幾乎沒有機車會跟著前面的車前進,大部分都是好幾排的機車鑽來鑽去,也常常鑽到汽車道與禁止機車道中。
想想看,遇到車多,汽車大部分都乖乖跟車慢慢前進,機車則大部分都毫無章法橫衝直撞鑽來鑽去。從沒看過機車慢慢排隊前進的。排隊是汽車的常態,但機車完全沒有排隊這種觀念。馬路誰比較機車誰比較不守規矩應該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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