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之手 wrote:機慢車道就像博愛座一...(恕刪) 如果你說的"機慢車道"是指機車優先道和慢車道,那在交通規則有明訂,汽車在路邊起步、準備停車及準備右轉是可以暫時行駛的。並沒有你說的完全不能使用的情形。只有"機車專用道"(通常伴隨著雙白線)才是完全不可行駛。
壓力鍋 wrote:如果你說的"機慢車道...(恕刪) 我覺得你沒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說當機慢車道被當其他車輛使用的時候[右轉或是切入切出停車格]機慢車會認為被搶到 進而排擠其他車輛行駛機慢車道是不對的如果你只是想說機慢車到這個詞不夠精確的話我只能說除了部分橋面 一般市區平面 絕少有你所說的機慢車專用道幾乎是少之又少 連高雄有分隔島的路段外側幾乎都是慢車道 而非專用道
gbc168 wrote:跨越雙黃線的機車天天都見的到 少說了一點,跨越雙黃線的汽車一樣天天看的見,哪有分機車汽車!!機車跨越撞上了不起自己去受傷,汽車跨越撞上可是保齡球撞到翻!!哪個嚴重?都嚴重都該死..
我也有發現到這個現象,常常我注意到右後方的機車了大老遠方向燈已經打了車身也慢慢往右逼近了可是不一會兒他老兄就會加足馬力硬是往我右邊衝過來鑽到前面去還好我算是很小心的,沒有因此發生擦撞過但總是在想,為什麼這些機車駕駛人總是覺得好像我一定會注意到他們似的我覺得他們的防衛駕駛觀念都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