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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黃燈? 闖紅燈罰單...8/29更新 撤銷罰單

這張應該是讓樓主逃過一劫

警察看到時是紅燈,所以開你這張單沒錯,但是條文用錯了,如果警察有看到黃燈過第二個路口,開你未依號誌指示行駛,應該也說得通,而且會成立
黃燈是警示要亮紅燈了,超過停止線進入路口的要快速通過,黃燈亮後未進入路口必須停車,你在第一個停止線就已經亮黃燈了,應該在橋下的停止線前就要停下等紅燈,有畫停止線就是一個路口,並不是同一條路算一個路口吧

我想這種情形,警察應該都只會開闖紅燈吧
影片就是2個路口
第2個路口基本上就是搶黃燈
你還沒到停止線就已經亮黃燈了
沒看到停止線請回去看
沒錯
是不罰
大部分人都認同你可以去申訴
但你開車的方式
跟你最後留的言

Ahan571026 wrote:
這張應該是讓樓主逃過...(恕刪)


我又仔細的看了一遍 樓主最後要閃的那輛小客車,根本也是想搶黃燈
而且還在雙白線變換車道,危險駕駛應該先開左邊那台吧

蠻好笑的

天使殺手公道
這整件事情分明是金龜色車子違規跨越雙白線還沒打方向燈
(像這種方向盤轉的比方向燈還快的車子我最害怕)(想轉就轉車頭過了路口才開方向燈才是恐怖)
這才是真正的道路殺手吧!!
這台白色車子不這樣閃的話我看只有追撞的份
我是第一個留言的.再回頭看看那些自以為是加上廢話一堆神人真是被"撤銷罰單"這個裁決大大的打臉了...
黃燈不是停車不然就是加速通過
這完全是個人判斷問題
影片中應該停在第二個號誌前
比你更前面的內線紅車以停車
顯然你想加速通過
又有車內線右轉
被警察攔停
很幸運的你沒發生車禍罰單也撤銷了。
但是有天天這樣信運的嗎?
行車紀錄器達人 wrote:
1.8/29 分局交...(恕刪)
這件事情已經證明了即使亮黃燈、穿越停止線過路口也是合法的!

尤其是當時這個狀況、樓主如果不做加速的閃避動作、煞車會有有很大的率機撞上!

網路法官一大堆,打出來的字不能代表法律!結果已經證明了一切了

亮黃燈本來就應該看狀況決定停止或穿越路口

很多時候、看到黃燈時、煞車是來不及的!更有很大的可能會被後車撞上!

Ahan571026 wrote:
這張應該是讓樓主逃過...(恕刪)


完蛋了
過幾個月台灣法規一定又會多一條闖黃燈罰款1800~3600
違者吊銷駕照
以前真的有一條叫做 搶黃燈....後來才刪除掉...
PS 搶黃燈好像是500元還是600元
行車紀錄器達人 wrote:
1.8/29 分局交...(恕刪)

 
是不是一年內累積12點違規再被記點就是吊銷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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