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168 wrote:
汽車左轉前,駕駛會先看對向車的距離及車速
當時小屁孩是在對向汽車後面……
駕駛開始將車頭轉向時,小屁孩這時正加速從左側超越前方欲減速讓行之汽車,
當時的神風特攻隊“很可能”剛好被正在轉向的車頭A柱擋住駕駛視角…
睜眼說瞎話,
機車超過拍攝車時離路口至少還3個汽車車身的距離,
此時對象肇事汽車根本還沒開始轉向,
何來被擋住死角之說?
機車已經過了停止線來到斑馬線的位置時汽車才開始轉向,
因此汽車不是根本沒注意來車就是故意不讓,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罪證確鑿!
wetty wrote:
零一,還是有少數腦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