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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沒有執法過當?所長沒有公然說謊?


鐘小刀Marco wrote:
對阿 害我還一直印...(恕刪)

不管 對 或錯 都不該哭 真丟警察的臉
不過 我對這個事件 比較好奇
一個小事情 可以搞到這樣.....是怎樣
該名警察的事情 搞得 整個警察 都有問題是的
不滿可以投訴 幹嘛 弄個社會公審......
隨著一個 BMW 駕駛 起舞 到最後我們獲得甚麼??
公權力只要稍一不慎,人民便一擁而上群起踐踏

但談到政府公權力不彰的問題,大家又會跳出來罵這裡無政府是鬼島

維護公權力是政府的責任,與人民無關,人民只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就對了

這樣想的人多了,這裡自然就成為鬼島了..
俺個人對亂開車或騎車的人士也會"叭"他
但對警察叔叔就不太敢"叭"
為什麼呢?
因為警察叔叔是有"牌照"的xx
碰上xx...最多是互相對打對駡而已
但人家警察叔叔是有"牌照"的xx
合法的 xx
官官相護
官場是很黑的
所以俺最多只會在車內駡人而已
沒辦法
民不與官鬥
誰叫俺是個小市民呢?


贏或輸不重要
只是林子大了總會有几隻鳥是不好的
樓主不爽的話
去告他
現在的警察證實一件事"他們是有牌的流氓"
車主也不是惡意 是警察違規在先! 見笑轉生氣! 沒EQ的警察! 喇叭不就是要按的!
不管是誰...我想沒人喜歡跟車主一樣 無緣無故就被欄下檢查..
....警察好像也不能這樣....警察沒有辦法辨識 到底可疑跟不可疑就要欄....!有夠爛的

我之前有次遇到"前方正在臨檢" 但我家在對向車道旁邊!
我就靠右停 打方向燈! 等後方車輛經過 才迴轉過去!
結果一台警車停在我正前方 把我堵住! !
當時我真的....嚇到 ! 萬一撞上勒? ?
而員警也很像流氓...一下車就叫我馬上下車!
還好他沒拔槍出來....要不然我就投訴他! !

請不要在改裝吵死人的排氣管好嗎-大聲就會跑嗎??? 吵死人啦

警政署無能.警政署無能.警政署無能.警政署無能無能無能阿





denmaworld wrote:
現在的警察證實一件事...(恕刪)
FB>跟著豆腐哥遊台灣& 台灣寶島悠遊行 歡迎參考
l0919022554 wrote:

第一輛機車方向燈打假的?叭的時候是叭第一輛還第二輛大家眼見為憑

都快撞到第一輛屁股了是在叭誰?第一輛多早之前就打方向燈了?

另外機車就算靠右行駛也不代表沒路權,撞到了怎麼判?前車撞後車,事實就是如此

沒有劃分快慢車道也沒有劃禁行機車,原本在前方機車活該被叭兩下就要被緊追而上的汽車逼開?

我怎麼開車跟這個例子有什麼關係,如果是我這樣開撞到人還是被警察攔下來再說,

至於防衛駕駛的問題自己看看誰要撞人屁股的再說吧

現在哪個人開車不怕機車忽然給你弄一下,自己不注意要別人注意?

倒楣的是誰?還不是自己,喔~或許說被攔下來的比較恰當

今天沒發生車禍是幸運,如果最前方機車是個老伯這樣騎被嚇到出事,看會怎樣,

被判個未注意前方路況要負部分肇責跑不掉

要看我有沒有在路上開車我跟你報一下我的行車路線讓你觀賞要不要?

懷疑我有沒有路上開車?那種路況跟快到路口我都不會跟那麼近,趕時間嗎??

連馬路三寶都不怕,我還懷疑你是不是鍵盤車手
(恕刪)


第一輛機車方向燈是打真的。叭的第一聲是第2輛,第二聲是第1輛。

當注意力轉移到右側,再瞬間轉回前方看到快撞到的時候,駕駛人會有何反應是不一定的,影片中車主是被第2輛嚇到,第1輛被車主的喇叭嚇到,而攔查的時間點跟表情,大家都有看到,說不出理由跟瞎掰理由大家也都有看到。

行駛右側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都有路權,在右側行進時突然往左邊轉、衝、跳,然後出了狀況就說安全距離?? 所以我才反問大大,是否會跟右前方慢行的車子保持距離而一直跟在後方?? 如果不會就不要拿路權出來說。

我也沒說過不怕三寶,每個人開車習慣本來就不一樣,從頭到尾事主所表達的都是"警察攔查的動機",卻有人一直說路權、安全距離、防禦駕駛,這個有開車的自己會照自己的經驗去做調整。而小弟只單純認為"員警動機"問題。

員警若是要攔查人一定都合法,可是這位員警攔人的動機跟流氓不爽攔車的動機又有什麼不同???

若事後跟車主道歉,我想也不失為一個正面教材,然而實情呢??看看多數新聞頁面的民眾回文就知道了。

====================以下圖片說明已刪=======================

豆腐仔 wrote:
請不要在改裝吵死人的...(恕刪)

偷偷告訴你.....原廠就是4出管的喔.....
誰粗魯叭人在先,誰語氣態度不佳?誰用網路力量誤導是非正義?支持警察盤查交通不良駕駛人,如果當事人沒錯,正當開車何須激烈反應呢

jyhjen wrote:
誰粗魯叭人在先,誰語...(恕刪)

所以...你都不會按喇叭? 你都不會粗魯?
粗魯的按喇叭..."通常"都發生在小黃那種車上比較多!
你...該不會就是當警察吧?
jyhjen wrote:
誰粗魯叭人在先,誰語...(恕刪)

適當的叭人是為了提醒前車,甚至超車前閃燈或是短按喇叭都是標準的行車規定,其實是守法的行為喔,樓主也沒有長按喇吧,所以也都是符合法令的,您還是先去了解一下法規吧!
再來,若樓主沒有明確犯罪事實,即使只是嫌疑,警察口氣差其實是違反行政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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