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nightgarden wrote:
我曾經在某國道內側車道以時速大概195左右行駛時
這時眼睛的餘光隱約的掃到後照鏡裡有一輛車從我的正後方一樣行駛在內側車道
緩緩的逼近..
當下我馬上打起右方向燈,同時慢慢的減速並切入中線車道..當時的車速已降到150左右
等它"快速通過"之後,我才在切回內側車道,然後再將車速慢慢的增加到我原本的速度
我想要說的是
這是"路權禮讓"的問題,跟違不違規,安不安全是兩碼事
不管四輪 二輪或用渡輪,不論車速多少,你(妳)比我快,環境允許,我一定馬上讓你
人家比你快,你硬是不讓,人家硬切硬鑽,那不就更刺激了嗎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