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1966 wrote:法律確實沒規定 但駕...(恕刪) 重點是,找警察跟道德是兩回事重點是這種事情找警察有用嗎?這種事情警察又解決不了,那幹嘛不警察,消防局,救護車全叫來好了應該有可能用得上..
這種人我遇過啊,也是在你事發現場的附近,那邊沒看錯的話是南機場夜市一帶,應該是南海路。我的做法是不跟他廢話,就讓他停;等我在別的地方找到車位停好,"順便"經過他的車用排檔鎖喀掉一個後照鏡,然後心滿意足的離開。台灣真的如大家所言,守法的人反而是弱勢的一群,永遠有人喜歡插隊、佔小便宜、想盡辦法鑽漏洞。有時候我在想,到底是台灣教育出問題,還是真的需要嚴刑峻罰?社會各個角落一再發生相同的事情,比方說下交流道好了,乖乖排隊的人吃鱉,到了交流道前跨越槽化線就是有人大喇喇地給你硬插進來,遇到這種地我都不讓,不然來撞一下,叫警察來看路權是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