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真的,開放可以,先簽...(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重機要上國道應該要放棄提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的權利!當然,故意的不算。不然如果發生車禍,就算是機車的錯,照樣是汽車賠!!!為什麼咧,因為機車一定會受傷,所以汽車就要負過失傷害的責任,機車就開始獅子大開口。我 他X的 就遇過(白牌)!!受傷的最大…這是什麼鬼法???如果此法不改,請機車不要上國道害人!
這篇應該會被蓋大樓,真是太好笑了,搞不懂為什麼要特別對重機立法現行交通管理條例還不夠嗎立法的用意到底在哪各位重機愛好者又為什麼那麼希望能夠盡快實行難道現在重機在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不能騎上馬路嗎可是為什麼每個禮拜週休假日都能在北宜、故宮、淡金公路看到一票重機騎士高速行駛(目測粗估至少有60以上)山路,然後路邊還有攝影師架設腳架在彎道處捕捉騎士過彎壓車的英姿如果這些騎士是少數人,那請問多少人才算多,好像是還沒聽說過有重機騎士撞死人啦!但常常在北宜路段看到一些撞爛的重機躺在路邊像廢鐵,不知道是技術不好呢還是路面太爛
jackyumc wrote:不能同意你更多了!!...(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行人要上路應該要放棄提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的權利!當然,故意的不算。不然如果發生車禍,就算是行人的錯,照樣是汽車賠!!!為什麼咧,因為行人一定會受傷,所以汽車就要負過失傷害的責任,行人就開始獅子大開口。我 他X的 就遇過!!受傷的最大…這是什麼鬼法???如果此法不改,請行人不要上路害人!最好是連行人、腳踏車、機車都不能上路 都給我們四輪開就好了大大加油!
憲法沒死啊~~~因為本就修法授權交通部決定,至於7月1日起試辦等等僅為附帶決議,至於他的效力就不待贅述,試問一下,法律明白表示授權交通部辦理,附帶決議效力會大於法律嗎???如果真是如此這才叫憲法已死吧~~~說實在的,上高速我不管,因為就算可以近期我也不敢上,因為磨合期還要一段時間,這段期間想必不短。至於開車如果遇到機車的話,我會想起近來旺中案的「你好大,我好怕」,我會覺得是「你好快又有點小,我更怕」~~~但是趨勢會漸漸開放,一般小老百姓也不會管太多,反正到時大型重機越來越多,衝突會比較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