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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路權-秦儷舫議員質詢交通局長(2/24新增影片)

開車和騎車時~
我個人認為~不管是禁止還是解除用路權
應該是去要取締造成車禍原因~
酒駕就不用說了!
在一般道路上
機車的優勢就是體積小,可以穿梭車縫之間
而汽車有其盲點存在!
所以個人認為如要汽機車共用車道
應加強取締鑽來鑽去的行為!
甚至可以錄影蒐證!
另外!重點應該不是在車速吧!
若以速度區分用路權
那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應該是可能造成的危害影響吧!
若以為害影響進行區分的話!
那汽機車分道應無不可!
但在道路規劃上真的是一大難題!

秦儷舫畢竟是以前警廣的王牌播報員秦晴,
對於交通事務本來了解程度就比其他非專業議員高,
加上她長年擔當播音員的資歷,
口條自然也比其他人更好的多。
ahph_gmail wrote:
剛剛在機車黨官網看到...(恕刪)


謝謝提醒.
很久沒有走那條路,有空經過時會注意一下.
只希望政府能繼續開放一些全台灣所有不合理的路段.


例如
四線道沒有公車專用道路段,

因為公車體積龐大要靠站,而如果剛好又有貨車或者小黃或違規車輛擋在進站口.

公車有時候要並排等進站或出站要切很大的角度.才能閃過路邊臨停.

結果公車可能就直接佔掉右側兩線道.

如果左側兩線道又是禁行機車,真的就又必須冒著被開單的危險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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