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你這種車維修起來也沒幾個錢,如果雙方都有買第三責任財損險、車體險或者碰撞險,就叫警察來做筆錄,然後再去保險公司出險請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不用浪費時間跟他揮了,最怕就是你們其中一個沒有保險,這樣就得看30天後的交通事故判定表來做決定了。
1.警察又不是仲裁機關,都嗎能踢皮球就盡量(以我們這樣派出所都希望有人受傷全部交給交通隊,最後都不甘他們的事,一般而言交通隊比較細心,幾乎是不太敢介入,當然做筆錄該堅持的就要堅持。)2.小事,根本就沒有人員受傷,當下能唬過紅車車主,給個一千偷笑,給個兩千感謝她,不過也還好對方請人來關心(又不是叫阿貓阿狗)無可厚非,她才不會白白花錢,但是花錢消災和花錢當學費也是更哲學性的看法。3.雙方和解自己處理自己的,各退一步應該比較好,因為就一般經驗來看,樓主若追究起來,真的對自己沒有比較好,那些心力,不如就交給保險公司,不划算的話就自掏腰包,一樣當花錢消災或繳學費,下次開車就會聊天同時還會注意對向車,聊天同時還會看反光鏡,也順便教育車上的人,在轉彎、號誌路口、起步和倒車時適時地閉上嘴巴(尤其不能提問要回想或深思之類的),等過了之後再啟動,不然也要幫忙看車況(但不能介入太多不然就要換人開:)。某年春節是被開車講電話闖紅燈的人撞到側邊,在雨中,車上還兩個小朋友,撐了很久,最後對方因為開朋友的車不要惹麻煩,還想說留個電話事後修多少賠多少(修車廠沒開且晚上10點半了,誰要當凱子?),但個人堅持要就直接給錢,一勞永逸,當然個人也加個不爽的錢(精神),最後他也砍了,一度還想說全交給保險公司推卸,如果出過社會,會有出社會的處理方式,只怪你~~~可能遇到經濟能力不太夠的女學生(?),今天如果你在分隔線外邊一段距離可能還可以堅持,但~因為你...~所以就算了比較好,不要為了小事心操煩比較值得。ps.剛剛重看影片,車上人有幫忙注意交通狀況,但已經來不及了,所以~ 樓主要檢討了~ 有時讓另一半(?)開車也是不錯的。
crazychen wrote:過年還是別出門 因為很多不會開車的都跑出來了 這是個人六七年前才體驗出來的,另外一個原因是那些出來玩的人對路況不熟(尤其是以我們在地人的眼光)還有車真的太多了~ 剛剛出門兩趟都開得很難過。可以不要出門就不要,若在自己的生活領域,要先規劃好路線,開車要更保守,不能以為平時就這樣,可以保持更大的安全距離就保持。剛剛遇到一台車(跟樓主照片一樣),車窗搖下人還在車上,竟然前保桿直接貼壓我的後保桿,車停斜斜的(正向進去),一看就知道不會倒車路邊停車的女駕駛,下車前還看她要插入車格,要上車時竟看到這一幕。這在平時應該是很難遇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