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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廢死聯盟與重機團體的相同點(閒聊)


stevelee1203 wrote:
重機騎士可沒殺人放火...(恕刪)


當然就犯罪而言是不同的啦~~

不過就這兩個團體的作為而言是相同的~~

同樣都是忽略人民的安全而要求政府修改規範~~

wishleakage wrote:
看看最近的新聞酒駕撞...(恕刪)


如果以"輛次"來計算的話,
1500萬機車的"輛次"可能會讓您嚇破膽喔~~

orea2007 wrote:
請問騎機車上路是犯罪...(恕刪)


已經確定二輪的主動安全性比四輪的還差了~~
那為何要讓那些無辜的二輪去送命呢??

這,還不用發生就已經看到結論的。



目前已經發生的:
請參閱第一篇,各車種事故率~~~~



alesiX wrote:
當初也是反對開放快速...(恕刪)


事實?
很明顯的,
不適合。

不然民調不會80%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chiayingcool wrote:
那一些罕見疾病的朋友...(恕刪)


這是急難救助,
跟小團體為了小團體的私利危害公共安全是不同的狀況唷~~

沒聽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wishleakage wrote:
聽說目前初審通過的法...(恕刪)


恕我說一句,很早以前的自肥法案也是人民選出的人通過的~~
代表全民期待嗎~~??


pal42204 wrote:
在台灣總是少數既得利益者講話最大聲


不過大家看到的,看起來,
是少數不被認同的團體講話最大聲??

第一篇的表列我想很清楚的表達了~~

hartgez4 wrote:
法規保障人民身體與生存權不受他人迫害,法規有規定普羅大眾不能夠購買重型機車並考取重型機車駕照嗎?


您也很幽默。

法律保障普羅大眾可以買重機,再當滿一定年紀時也可以考取重型機車駕照。

法律更要保障大眾行的安全,而不是為了一小群人的利益而損害群眾的利益~~

L6AK1 wrote:
您是公務人員嗎?一直...(恕刪)


不是耶,
不過很想捧鐵飯碗就是了~~
政府做的好的部份當然要讚美一下(兩段轉、禁行機車的部份)
政府做的不正確的部份當然要批判一下(重機上國道?)


純閒聊~~

bulahe wrote:
而不是為了一小群人的利益而損害群眾的利益...(恕刪)
這就是其他交通法規應該關心的事情

而不是配合群眾因對於未知的恐懼而犧牲應給予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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