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看到一台機車騎在人行道
剛好放學時間
有警察在指揮交通
這時這位騎士被警察指示回原來上人行道的起點
但騎士選了一個離馬路最近的要下人行道
警察把他叫回
要他回原來上人行道的起點下人行道(哪裡上就哪裡下)
騎士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回到原點
但北市警察也很好心的
上面發生的同時
我是違停在轉角下貨的
我有留車頭和車後的空間供人行走
但那位警察沒來關心一下
大概是因為車上還半車家俱沒下完
我會違停在轉角也是不得已(不得已不代表可以停)
就在這巷子前10公尺有黃線
我可以停在黃線而且直接下貨在大門口
但黃線對面是紅線
紅線都停滿了車子
黃線車子來來去去只停一下
路口紅黃線都有停車狀況下導致我無法開進去停在黃線上下貨
紅線上的車有2台被開逕行告發單
我有看到車主來
一位告發單拿了看也不看直接開車走人
一位好像只是來車上拿東西就走了 告發單依然夾在雨刷上
逕行告發單是開好玩的嗎
那2為車主好像都沒要沒緊
還是被開到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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