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_chung wrote:確實喝酒抓到應該要關十年 再肇事致死就要死型不得異議立法委員都在立自己利益的法,這種他們沒空理,知道為什麼政府都不管嗎? 因為這些官員都愛喝,被抓到都是官說先放走再說...(恕刪) 除了官員們也有酒駕習慣外 還有專門迫害善良老百姓人權的 "人權團體" 跟 "廢死聯盟" 害的想立嚴法 先過"人權團體"跟"廢死聯盟" 兩大欺善護惡團體再說吧這年頭打著偽善主流的招牌 就可以讓這兩大團體為所欲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