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絕招當下自己已經不小心 小小超速約3-5公里 因要準備左轉 所以加速至內側車道而後面因你左轉""追撞""上來 那有的"灰"了 表示他超速更多....只是當初不曉得您筆錄做的時候 是說自己大約騎幾公里...只是這方法不曉得這有沒有解...
f1991714 wrote:今天是牽車第15天出...(恕刪) 不要懷疑台灣的肇事責任鑑定不是講道理是講規則規則就是你是轉彎車就不對可能你是百分百肇責一定要作筆錄拿三聯單辦出險交給保險去處理對方也一樣 (如果對方有肇責比例時就有用了)等保險對雙方責任百分比判定出來後判定你的保險賠對方比例多少他的保險賠你比例多少不同意就送鑑定上法院重新判定過來人經驗分享~
如過照樓主的說法,對方是超車,並且已經超過中線了。那~~~換你告他吧!!可以用交通法規94條第3項告他另外~逆向行駛要用哪一條我就不太了解注意~~受傷的不一定是贏的不過他受傷的話是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只是責任多寡,或者是否成立要看法官你有受傷的話也可以反告他喔要花錢還是花時間全看你,不過只要是你有誠意處理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這種情況哈哈~~法官會比較偏你,所以開協調會1定要去,住院探訪1定要去,記的隨身攜帶錄音筆,他要的越多只怕法官給的越少
另外補一次我因為紅單申訴的經驗那次是我還在後面當旁聽差一點被趕出去 因為笑太大聲....是由 一個 金毛獅王 毛頭小子(苦主)一附小XX樣一個60-70歲的阿伯 腳斷了 拿柺杖進場案方現場 苦主直行靠外側車道並不是靠最右邊 而是靠左的白虛線在路口 被 阿伯從中間靠內側車道 打燈右轉 非最旁邊的右轉車道 轉過來的...所以兩台K在一起站在上面一堆發文 轉彎車禮讓的問題看來 應該是 阿伯錯了吧......結果 法官 是判 苦主 判賠6萬 醫療 及 OOXX 等費用 因為 第一法官看人 第二 苦主被法官挖洞跳第三還被 法官小小暗示 若不6萬和解 可能上民事法庭 然後培更多 10幾20萬 一聽 臉都綠了..至於法官的理由1.他平時那條路 開車都不只開50 然後 毛頭小子 對於自己的速度也吱吱屋屋交代不清 被法官引導是說了大概約50-60吧 所以 法官就直接說 那超速 大概10公里以上.(當地限速40)... 然後我就笑了 差點被趕出去....2.苦主 你年輕 只有輕微擦傷 對方 阿伯 年紀大了 又 腿斷 OO XX ..... 所以 你就賠吧..... 不然上民事更慘喔根據以上他人的文章跟我的經驗 一切都是法官說了算 他站誰那邊 就決定了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