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s7749 wrote:
我順著號誌右轉,速度也還好,因為剛起步,突然發現後面搖了一下,回頭一看一個阿婆倒在地上。
想也不想就馬上離開。因為她闖紅燈加超速阿。...(恕刪)
不知道這樣構不構成刑法遺棄罪
第二百九十三條為 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分是可以肯定的

kt60402 wrote:
基本精神就是
就算對方(行人或是騎/開車)違規
不代表你可以去撞他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