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leo978 wrote:
抱歉沒講清楚 我指"左轉燈"亮了 是指直行燈已轉為紅燈的情況下...
那直行車要如何不擋到後方要左轉的車輛
所以 以後(若修法後)部分內線車道 除要左轉車之外 是否就不能行駛? (除超車之外?)
會有紅燈右轉燈號的路口,一般都會設計成3線道的路口,並把最內線設定為左轉專用道,也就是要左轉的車走在最內線的同時,直行與右轉的車還是繼續走在外2線車道上,並不會互相造成妨礙。如果直行車故意去行駛於最內線的左轉專用車道,妨礙其他車輛左轉,是有法規可以罰錢的!只是警察通常懶得抓就是了!
如果還不懂,可以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這份關於紅燈轉彎的報告,裡面有相關的說明
www.iot.gov.tw/public/Attachment/65161504171.ppt
反正只要把機車與汽車視為相同個體,汽車怎麼走,機車跟著走就是了!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只要找條雙線道,內線禁行機車,路長車多,有公車行駛,找個假日車多時間(以不影響正式上班上課為主),一次用大量機車模擬上下班的車流量,全部照規定來走,只要路邊停車越線或並排,就停下來等後至狀況排除,因為不得使用內線也不能並排超車!
若行駛過程,有汽車強行並排超車,就請警察攔下,開違規勸導單,開單同時並向駕駛宣導請支持修改惡法,因為這條法影響的不只機車族,是所有用路人
還有,待轉不能超過待轉格,又不能並排,所以一個待轉區最多兩台待轉,就算可以併排也不能超出格,於是無法左轉的機車就於外線等待下一次待轉機會,直到所有車輛通過為止,看交通會不會癱瘓?(正確待轉過去時不得壓到斑馬線喔~)
然後訴求,將最外線的機車優先去掉,改成快車道汽車優先,代表一般來說,機車不得長時占用內側車道,但超車閃避危險狀況,或是左轉時得以使用,使用時,需保持在道路的最高速限行駛
待轉區也視情況使用,50cc以下全面待轉,白牌車直接左轉方式,先於50公尺前以道路最高速限切換在內側車道,再等待左轉
sendoffy wrote:
hank1001 wrote:
我相信
只要騎在慢車道按照速限一台接一台
汽車就受不了了
只要沒畫禁行機車的標誌的道路上都可以走
這樣一定會癱瘓交通
右轉的車輛因為直行機車全部都在右邊卡住
造成中間車道塞車
200台機車在一個十字路口連續待轉
一直轉圈,光想像就知道多可怕
sendoffy wrote: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把習慣在慢車道龜速慢慢擠的汽車,擠進內線車道,會不會對汽車有影響?
這不就是要凸顯這個矛盾嗎
不然抗議訴求是什麼?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轉彎車一定等他過,不是一直擠就好了
把機車趕到外側的下場就是這樣,這就是抗議要達到的目的
不是胡亂癱瘓交通而已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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