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shimaru wrote:
法規說的很清楚,是你...(恕刪)
你國文那麼好,能不能幫我解釋
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1樓 jecheng0914 解釋是
法規簡單的說...
若不想以最高時速行駛,可以保持在中線,想超車就利用內線超車。
若想以最高時速行駛,可以保持在內線車道。
在內線以最高時速行駛的車輛,請勿超速。
pepsi_blue wrote:
恐怕沒有出過國吧.....(恕刪)
atoss888 wrote:
怪怪的...那內線開到150了...是要怎樣讓開??...
...要開190 or 150 請去國外無限速的公路開...(恕刪)
...如過內線是可無論開多少後頭有車都要讓的話...
那我一路油門到底大燈一直閃..大家都讓我就好了...(恕刪)
atoss888 wrote:
...何謂堵塞何謂不堵塞...(恕刪)
hondoni wrote:
...在德國我覺得一定也有這種人,別分台灣德國什麼國的,看你們講得台灣人好像都很缺德似。...(恕刪)
...ptt也有人講,你都能違規超速,我怎不能違規佔用...(恕刪)
party228 wrote:
你國文那麼好,能不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