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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發生的糾紛.....

你做得很對

那種自己搞不清楚又沒禮貌的人

你教訓的好
拍拍手,支持+1

很多人開車耐不住性子,但下車打人就是不對,

以前的我開車就很沒耐性,
總覺得擋路的人很可惡,沒同理心....
但慢慢的可以去理解馬路不是為你一個人開的,
人必須要容忍及接受跟你不同想法的人,
你認為合理的事,在別人眼裡也可能是帶刺的...

樓主的例子可以給這些開車族一個警惕
houserudy wrote:
事發地點:桃園市區沒...(恕刪)



給他死................我期待看後續結果
houserudy wrote:
沒錯,當初那天的態度...(恕刪)


不好意思.澆個冷水

需要請律師嗎??如果要額外花錢.建議你還是另外想辦法...
這種事上法院.9成9要不到大家想得到的公理正義.對方應該連半個月都關不到.

更別說如果還要花錢請律師.一審50k上下...時機歹歹.這年頭50k要拿來出口氣.方法多的是..
請律師打官司可以說是最花錢費事的選擇.

前幾年我在新竹也有類似的經驗.對方先在我引擎蓋上砍了一刀.再在新竹市區追了半小時.後來上法院對方把車上未成年小鬼推來當替死鬼.最後只判保護管束.

告??告個屁.請律師的錢還不如拿來找人去想辦法...

zicc wrote:


不好意思.澆個冷...(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

不過沒關係

我的是有確認到人,駕駛和動手的都是同一個人

警方也有找到人,只是那天談的時候他給我的態度和說明當天的情況

讓我感覺很想規避一些問題和責任

只是我個人比較屬於是那種據理力爭的人

並不是無理取鬧或是惡意栽贓

還是謝謝你給的意見
zicc wrote:
不好意思.澆個冷水需...(恕刪)


老實說這種糾紛若要花錢... 那被打的那方沒錢的話,不是乖乖的被打 ?
因為沒錢提告。


樓主發生的倒楣事,家人在民生路有所耳聞。


上法院大概也是農曆過年後了,有點期待台灣的司法
kouyoumin wrote:
紅燈右轉跟紅線臨停都...(恕刪)


如果記的沒錯~紅線是 禁止"臨時"停車 喔
停一下下都不行喔~~~
如果有證人幫你報警,那兩位就跑不了了
堅持下去

路口監視器也請警察調出來看

zicc wrote:
不好意思.澆個冷水
這種事上法院.9成9要不到大家想得到的公理正義.對方應該連半個月都關不到.
您的說法我不同意
根本不需要請律師
有人證,對方就已經死定了
是他們要請律師
你沒打過官司不要用電視劇情亂猜啦

對方請律師都很難打贏
律師不是萬能的
無能的律師更多

更何況給這種人一個前科
下次再犯
連緩刑的機會都沒了
定罪一次後
他最好以後都乖乖的
不然吃不完的牢飯

緩刑期間再犯
連緩刑的部份都要一起坐
更何況他沒工作嗎?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JQJQ wrote:
桃園民生路小小一條而...(恕刪)

最後不會有那麼多罪啦~
不過記得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
這樣才不用在花一筆錢在民事告訴上
如果大大成功了,那它應該會有"前科"例如傷害…。
小的也是很鼓勵大大,雖然不會要它的命但也足以警惕世人,不要心存僥幸做壞事。
此等劣行不是流氓才有的?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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