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rudy wrote:
沒錯,當初那天的態度...(恕刪)
不好意思.澆個冷水
需要請律師嗎??如果要額外花錢.建議你還是另外想辦法...
這種事上法院.9成9要不到大家想得到的公理正義.對方應該連半個月都關不到.
更別說如果還要花錢請律師.一審50k上下...時機歹歹.這年頭50k要拿來出口氣.方法多的是..
請律師打官司可以說是最花錢費事的選擇.
前幾年我在新竹也有類似的經驗.對方先在我引擎蓋上砍了一刀.再在新竹市區追了半小時.後來上法院對方把車上未成年小鬼推來當替死鬼.最後只判保護管束.
告??告個屁.請律師的錢還不如拿來找人去想辦法...
堅持下去
路口監視器也請警察調出來看
zicc wrote:您的說法我不同意
不好意思.澆個冷水
這種事上法院.9成9要不到大家想得到的公理正義.對方應該連半個月都關不到.
根本不需要請律師
有人證,對方就已經死定了
是他們要請律師
你沒打過官司不要用電視劇情亂猜啦
對方請律師都很難打贏
律師不是萬能的
無能的律師更多
更何況給這種人一個前科
下次再犯
連緩刑的機會都沒了
定罪一次後
他最好以後都乖乖的
不然吃不完的牢飯
緩刑期間再犯
連緩刑的部份都要一起坐
更何況他沒工作嗎?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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