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1978 wrote:
為了証明台灣人不怕死的本色.建議開放重機上高速.國道上一堆超速.違規駕駛.酒後駕車.疲勞駕駛.邊開車邊看書.邊開邊吃便當.逆向行駛..........再加上二輪的進來.國道會很熱鬧喔.以後交流道旁停的可能會是一台拖吊車及一台救護車...(恕刪)
所以.
台灣路上有不少XX之狼的. 割喉之狼的. 隨機擄人的......
所以以後政府乾脆要老百姓不準出門,不準上路.
這樣以免大家出門遇到這些XX之狼的.
到時又把錯怪給政府?
抓這些壞人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怎麼可以把責任怪到老百姓身上?
因為你出門有可能會被車撞,有可能會被割喉,有可能被姦殺,有可.....
所以我限制你們都不可以出門. 這樣就不會有意外了.
您的義思是這樣嗎?
因為某些人的不守法,違規. 我又無法有效的制止這些人.
所以我只好限制你們這些好人的權利?
台北/ Steve Lee
我覺得重機族想上高速公路,就想辦法去遊說吧.
看是動員立委還是什麼交通部官員的.
在網路發文章沒有什麼用的.
永遠就是重機跟反重機.
只是我還真的滿佩服重機族的,皮包鐵的敢上高速公路,一摔可能死了......
不過人的觀念不同,so 重機,加油好媽,希望有一天可以上高速公路.
你們稅不是繳的挺多的....
嗑淋法洛 wrote:
這個.....我覺得...(恕刪)
之前有全促會,以後會有機促會
以下公告是政府96年發佈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附帶決議:
一、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6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
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並依『行政程序法』公告
施行後,全面開放汽缸排氣量 251㏄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行駛『快車道及快速道路及快速公路』,以及全面取消大型重型
機器腳踏車『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二、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
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並依『行政程序法』公告施行後,
應全面開放汽缸排氣量 551㏄以上之超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
『國道高速公路』。
三、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
法令修正及相關配套措施外,其汽缸排氣量 551㏄以上超大型重型
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懸掛『兩面車輛牌照』之規定。
大家都在等政府如何跟我們交代,如何跟美國與WTO交代
至於死亡,你不用太急或太擔心,大家都有機會的,走路或呆在家也很有機會,不要急...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因為少了許多輕型機車...
還是心態的問題...
台灣人守法觀念太薄弱...一般人也把輕型機車當作代步工具...方便..好鑽..一般輕型機車轉彎打方向燈的比例有多少??
太隨性了...
開車的也一樣...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想轉就轉...不打方向燈的也一堆...想左轉的汽車...看到對象直行是機車..就忘了直行車優先...
相對的外國的重機騎士..機車就是交通工具..汽車駕駛也有一樣的認知..彼此尊重...
這種國情不同..是無法否認的...
如果重機上高速公路...配套措施能做好..倒是樂觀其成...
全天開頭燈..非塞車禁止鑽車縫...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不過..就像無敵大迴轉的案例一樣...重機撞上跟汽車撞上..結果差很多
高速公路上..違規亂開的汽車也不少(不打方向燈..不管後方直行車想換車道就換)對重機的威脅性也很大
雖然重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率比一般道路應該會少很多..但是一旦發生事故...重大傷亡的比例會很高
台灣的政府官員有一半是駝鳥心態..一半是"充滿民粹的國賠"給搞出來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