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ther1202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聽說過,行人有絕對路權(雖然我覺得不對,不過法律就是這樣)
有人聽過高速公路撞死騎機車的,6台車子壓過,都要賠? <--不公平,不過命最大,要錢來解
{節錄} ◎行人優先條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本案的駕駛因此被判定應負全責。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不用討論這麼長了...
台北市 重陽路 跟 成功橋交界處 那個警察局對面 Toyot的轉角
每個下橋後的車輛 通通無視 紅燈後的右轉箭頭燈 (紅燈右轉還會按行人喇叭氣壯的勒)
開車的坐在車上 轉角/死角 通通是路人違規亂走 沒看到馬路因為臨停,人要走到柏油路上
走路的也是大剌剌聊天嬉戲 走一排橫的人蛇陣 以為不站朋友的左右邊就會比較沒地位
回歸叢林法則好了... 吵不完的 殺一個少一個最後還沒被殺光的獲勝 大家說好不好~ (行人有能力去撈石頭的 也不見得就都是躲車上的贏喔~)
我也相信 開車時無視法則 下車後變成違規行人 的多的是...台灣人還有啥新把戲嗎?這個就不敢拿出來跟一流國家比.... 又要開始往下比了
對啦對啦 我知道有很多國家 馬路上都是亂飛的垃圾 三不五時還有子彈跟RPG竄來竄去 我們很好 我們站在世界的尖端...
號制燈是照明用 法律是拿來包花生的便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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