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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老先生 被警察撞了

唬爛的吧?判例拿來瞧瞧先
weather1202 wrote:
到底有沒有人聽說過,行人有絕對路權(雖然我覺得不對,不過法律就是這樣)

有人聽過高速公路撞死騎機車的,6台車子壓過,都要賠? <--不公平,不過命最大,要錢來解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或人生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節錄} ◎行人優先條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本案的駕駛因此被判定應負全責。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不用討論這麼長了...

台北市 重陽路 跟 成功橋交界處 那個警察局對面 Toyot的轉角

每個下橋後的車輛 通通無視 紅燈後的右轉箭頭燈 (紅燈右轉還會按行人喇叭氣壯的勒)

開車的坐在車上 轉角/死角 通通是路人違規亂走 沒看到馬路因為臨停,人要走到柏油路上

走路的也是大剌剌聊天嬉戲 走一排橫的人蛇陣 以為不站朋友的左右邊就會比較沒地位

回歸叢林法則好了... 吵不完的 殺一個少一個最後還沒被殺光的獲勝 大家說好不好~ (行人有能力去撈石頭的 也不見得就都是躲車上的贏喔~)



我也相信 開車時無視法則 下車後變成違規行人 的多的是...台灣人還有啥新把戲嗎?這個就不敢拿出來跟一流國家比.... 又要開始往下比了
對啦對啦 我知道有很多國家 馬路上都是亂飛的垃圾 三不五時還有子彈跟RPG竄來竄去 我們很好 我們站在世界的尖端...

號制燈是照明用 法律是拿來包花生的便條紙
大家可以看看撞擊測試~ 在比對一下照片中的警車~

這是在64公里的速度下的試驗~

撞擊測試~
發現零一網站盡是一堆嘴泡巴子 只有顏色 沒有人性的壞坯子 壞透了 !!
突然想到... 帶隊的有沒有責任啊?帶人出來遊行,居然沒看好讓人趴趴走,尤其又是老人家,就算沒出交通事故,走失了或是被擄人勒贖,那怎麼跟人家的家人交待啊...
好啊,你出來給站在高速公路上給我撞,看是我要賠你家人還是我會被關,來吧
土撥會撥土 wrote:
不要出嘴砲啦
趕快開車去找人撞呀
台灣一堆違規的路人
你不是說你法律站得住腳
快去呀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或人生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我怎感覺警察是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阿

搞遊行的人要負最大責任吧

造這個因就要受這個果

基本上速度就隨便說了
說時速10~200可能都行
沒剎車痕無法推算出速度
至於為何沒剎車
這是疑點之所在

就算老先生突然跑出來
一般反應也是會踩剎車
除非真的如某位網友說的踩錯
當然啦~~沒當場看到附近路況
說真的我也沒辦法作判定

~~~~~~~~~~~~~~~~~~~~~~~~~~~~~~~~~~~
ps引上面網友言~ 好啊,你出來給站在高速公路上給我撞,看是我要賠你家人還是我會被關,來吧
基本上台灣法官審判不見得會照法律
大多會被判賠~~
因為道德觀念影響法律
Liversea wrote:
發現零一網站盡是一堆...(恕刪)


反正他們也只是出嘴砲而已
叫他們去撞也不敢
連小動物也不敢
講一大堆法條啥的 都不憐惜受傷的人
令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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