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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WOWO88 wrote:
講要賠到底那賠得起...(恕刪)

你會算命?能知道別人賠不出來?
可以認真討論了?

保險只是一種風險轉嫁
不小心開車也沒用
保額高撞到人也是有刑責
刑事保險也不太能幫到你
所以我只強調小心開車
保險要保不保隨便你沒意見

要設賠償上限就和比例無關
因為1百趴你也是要設上限
另外你想好怎麼填補損害了嗎?
不然講那麼多也沒用...

小小小鼠 wrote:
可以認真討論了?保...(恕刪)

回到沒有保險的時代
保險有很多詬病
之前大家說賠不起才有大隊人馬要求要保超額險
因為有保險 很多人的呆料昌庫突然起火之類的

所有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出事都是自己掏腰包
以台灣中位數財富200萬左右 平均財富568萬
你覺得 一台2000萬的車子
(如果是更貴的 怎麼辦)
若全毀 只要有一成的肇責 就是要200萬
這合理嗎?

一成的肇責 原則上就是 超跑撞別人
合理性在哪

要賠200萬是一般中位數台灣人的全部財富
WOWO88 wrote:
回到沒有保險的時代...(恕刪)

先問你,你舉比例
是要討論肇事責任賠償的分攤
還是賠償金額上限?
我贊成設賠償上限。
超跑事件和高材生事件,一是財產,一是人身,本質有些不同;財產和人身賠償上限可以不同,人身應該稍高。
這裡說的賠償上限,指的是100%全責時,若非全責,則以肇責比例計算。
設賠償上限後,再規定要駕駛車輛上路前,需先投保不小於賠償上限的保險。
這樣會不會比較衡平一些。

小小小鼠 wrote:
先問你你要討論肇事...(恕刪)

主要是賠償上限
要的是人命等價
你身價特高 自行加保

還有 每個車的零件 在公路系統上要統一價錢
不能國民車後視鏡只要3000 超跑要3萬 5萬
大家繳一樣的第三人財損險 沒理由要賠妳那麼多
你車零件貴工錢貴 是你和車商的事

最重要的是
雖說是第三人財損險
事實上
如果你是高維修費車種 只要有你就是天價
明顯就是和你的維修費有關

不考慮雙方天生的維修費差異
直接推說 雙方依肇責分攤
完全不合理

假設A國全國人都開超跑
假設B國全國人都開國民車
你怎麼會認為他們的第三人財損險保費會一樣嗎?

WOWO88 wrote:
主要是賠償上限要的...(恕刪)

既然討論賠償上限就沒維修費分攤的問題
因為就算1百趴你也認為不公

你覺得第三人責任險計價不公
但這與賠償責任無關
你自己不都說
[所有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出事都是自己掏腰包
]

覺得不公可以不要加入沒強迫性
出事自掏腰包就好了
這才是賠償責任與保險無關

小小小鼠 wrote:
既然討論賠償上限就...(恕刪)


吃豆干的(20元)和吃龍蝦的(800元)一起共餐
結果因故整桌菜翻了
追查原因雙方各要付50%的責任
所以最後 總損失820 各賠50%
所以吃豆干的要賠 390給吃龍蝦的
這樣真的是合理的嗎?

更何況是跟超跑只要有20%的肇責 輕易就超過200萬
200萬是台灣中位數人的財富
只是被超跑撞到就要賠上一個人的全部財富
合理性在哪



WOWO88 wrote:
吃豆干的(20元)...(恕刪)

你回到肇事責任賠償的分攤了...
不談比例你認為公不公平?

若覺得分攤方式不公平
那就討論這個
而不是去推翻整個損害賠償
還在吵喔…這文留的還真久簡單一句,沒錢賠買保險很難嗎?
難道愛爭的這幾位,請問您生重病都跑去大吵大鬧要全民買單的?
還是要新聞幫你PO孝子生重病?沒錢治療…臉皮有沒有這麼厚啊?

您沒錢買保險保障自已,是其他全民的問題?
爭下去沒意義,反正若嘴硬。硬要賴皮就別買
沒人逼你。反正別到時出事在那喊窮就好
這年頭光看到新聞報孝子,看了就不爽
一堆沒軟蛋的,看了反感

AriesKao wrote:
還在吵喔…這文留的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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