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希望能夠利用網路語論力量管他有沒有憂鬱症就大家努力點把他逼到想不開吧!一句憂鬱症就想撇清關係那開車撞死他~也用這個梗好了!還要父母陪同......33歲勒!到底是不是人阿!postman wrote:這種人一定要制裁,不...(恕刪)
看了一些大大的回應 小弟只能笑一笑那種社區叫豪宅??開那種車叫富豪??說真的 我家的狗 身價都遠超過那棟房子 更別說房子了 那根本比不起我的車 中古價都可以換他好幾台新車了我相信01上 一堆人的經濟實力都比那家子的人還要好太多太多了撇開有錢 沒錢做人基本道理都不懂 誰管你有多囂張 真正有那能耐的人 是不可能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人的態度 決定一生成就 這句話沒聽過嗎?說真的小弟很少會在網路上做發言動作 但此廢物的行為希望法官能夠以"不理性"的作法 重判此廢物豎立起法律正義的一面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大大的鼓勵的說不定您還會因該高升呢
引言......警方也在其住處,發現他日前到三總精神科就醫的藥包....看到這段...我想~這事件應該又是不了了之的落幕了....除非"余婦家屬能證明患者因該事件導致病情加重或延誤救治,駕駛恐再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這我想很難佐證因為這一分鐘..造成...也沒有醫師能舉證如果多一分鐘就能救救活吧!這~~令人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