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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檢察官或法官也不是傻子吧
怎麼看都是百分之一百故意的



會演出這種脫序行為
再怎麼說起碼也要終生吊照
不得再開車上路害人

就像酒駕的人自撞死亡
也沒人會同情
免得傷及無辜
太爛了,都是推卸之詞。不過我想這敗類二代應該也是上網族,持續人肉搜索,相信他本來是裝假的躁鬱症也會變成真的精神病。

應該強烈建議!! 老婦人家屬 ~對蕭姓車主提告.!! 索賠!!

還要讓那位 敗類跪在那個紅綠燈口 (洗門風)!

全家大小 跪在路口..(洗門風)
第一次希望能夠利用網路語論力量
管他有沒有憂鬱症
就大家努力點把他逼到想不開吧!
一句憂鬱症就想撇清關係
那開車撞死他~也用這個梗好了!
還要父母陪同......33歲勒!
到底是不是人阿!

postman wrote:
這種人一定要制裁,不...(恕刪)
看了一些大大的回應 小弟只能笑一笑
那種社區叫豪宅??
開那種車叫富豪??
說真的 我家的狗 身價都遠超過那棟房子 更別說房子了 那根本比不起
我的車 中古價都可以換他好幾台新車了
我相信01上 一堆人的經濟實力都比那家子的人還要好太多太多了
撇開有錢 沒錢
做人基本道理都不懂 誰管你有多囂張 真正有那能耐的人 是不可能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人的態度 決定一生成就 這句話沒聽過嗎?
說真的
小弟很少會在網路上做發言動作 但此廢物的行為
希望法官能夠以"不理性"的作法 重判此廢物
豎立起法律正義的一面
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大大的鼓勵的
說不定您還會因該高升呢


他應該已經去監理站換牌了

不然開在路上.....

一定會有人玩死他 !

廣大的鄉民別傻了啦

這社會已經變的歪七扭八


會這樣的結果 只能說








不意外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若公正無私的包大人還在就好辦了
衷心祁求包大人顯靈
引言......警方也在其住處,發現他日前到三總精神科就醫的藥包....

看到這段...我想~這事件應該又是不了了之的落幕了....

除非"余婦家屬能證明患者因該事件導致病情加重或延誤救治,駕駛恐再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

這我想很難佐證因為這一分鐘..造成...也沒有醫師能舉證如果多一分鐘就能救救活吧!

這~~令人傷心!



做什麼都好,但要懂得快樂!
八成跟律師講好怎麼脫罪了 所以才有那番說辭

看來法律又很難好好制裁這個人渣了 律師為了替犯人脫罪 也是另一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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