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你們從一樓開始也一直無視安全車距啊!...(恕刪) 很多人重視安全距離..所以想看你在台灣上下班尖峰時段如何上交流道..如何下交流道..PO段影片讓01鄉民見習一下妳所謂的"安全距離"如何行駛高速公路
這樣應是五十到六十。話說台灣人真的是很強,法規安全車距就當作是最長車距,有人保持五六十公尺就會引起不滿。七十就當作是作奸犯科。法規要回原車道,前提是要有安全距離,這是高公局向來的見解。BAKA TOTO wrote:大家都一直罵樓主.....(恕刪)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意思是說不管你的道德在那,都得最手法律都,意思也就是說,只有法律才是你可以要求人家遵守的道德。你的道德高不代表可以要求人家跟你一樣。 Manny being Manny wrote:我真的覺得你很堅持在...(恕刪)
knightcsf wrote:這樣應是五十到六十...(恕刪) 除了執法人員測速器外~~ 最能讓人信服的就是 GPS (除非你是NASA人員來跟我說不準.我就相信)樓主輸在 它的GPS沒達到100KM!! """佔用內車道""" ~ 死凹硬凹,扯東扯西的嘴臉!!
所以呢,是一開始上交流道就想辦法龜在內車道,還是說剛好要超車進入超車道後就剛好安全距離短就出不來了,po個之前的影片來澄清很困難嗎,還是說之前的影片都是龜在內車道都想近辦法去找法規出來了,我想信po段影片出來不會浪費太多時間何不po出來讓一些砲轟的人閉嘴呢一直堅持很有成就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