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樣就知道了 到最後還是錢罰一罰而已啦!!他老母擔心他的白目兒子想不開 那有沒有考慮到該怎跟受害的家屬陪不是如果像這種人開車會引發憂鬱症的 那是不是父母也有責任 明知兒子有問題 還讓他出門出門就算了 還讓他開車 那如果撞死人 那是不是也是用這套說法來掩蓋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用疾病來規避刑責 規避責任相信這次一定還會輕判的 因為台灣的法律 是死的 ~就算是科技在進步 他還是那種老古板的判法!! 各位等著看吧!!
砂路 wrote:警方轉述,蕭某應訊時情緒低落、眼眶含淚,供稱事發時因救護車警笛大作,又朝他按喇叭,讓他很緊張,病情發作...(恕刪) 哪那麼剛好的,路上一堆車按喇叭你不緊張不發病,平時路過的警車救護車警笛大作你也不緊張不發病....那.............麼剛剛好,就在那時你發病....你得的病還真特別,人事時地物樣樣都要齊才會發生....看你比中指的樣子還很瀟灑....裝也要裝的像一點,自己回家拿把刀砍掉重練學著當個"人"吧....
他父母應該也要偵辦~只因為他有(憂鬱症)~就推的乾乾淨淨~再這社會上就能橫行霸道~變成怎樣罪性是可以允許嗎?如果又有人不經意讓他憂鬱症發作~導致他~打人~殺人~強姦~酒駕~比中指@@..........該負責的是這社會嗎?精神病患就應該要好好看護~放任他~我只覺得是父母不想管~送去關起來戒護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