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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兲兲想你 wrote:
目前似乎還沒有人要替他主持正義...(恕刪)


哪個立委or 議員 敢接這案子 ' 替垃圾解釋,也就等著當廢棄物。
已經有比較完整的新聞出來了,
主角是「33歲的蕭某」
扛出就醫紀錄(應該先去查一下真偽,如果有假,再加條偽造文書)。


擋救護車引公憤 躁鬱男道歉

autumn1530 wrote:
已經有比較完整的新聞...(恕刪)



chend1201 wrote:
我覺得台灣需要"鞭刑...(恕刪)


出了社會 大概也是個"渣"
可惡至極!

多告他一條蓄意或過失殺人!

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這種簡直是撒旦轉世!
警方轉述,蕭某應訊時情緒低落、眼眶含淚,供稱事發時因救護車警笛大作,又朝他按喇叭,讓他很緊張,病情發作,當時救護車在後,他見右前方有空間,所以要轉向右邊以便讓路,但右轉時卻被一輛公車擋住。

至於搖下車窗比中指,蕭某說已不記得有比過什麼手勢;而突然緊急煞車,他說只是想停車,讓救護車先通過。




果然有神經病,卸責說謊的技巧太爛,XXXXX


雖本人不贊成以暴制暴,但台灣的司法太多都是保障壞人,該有的公平正義基本上也看不到,如果遇到個恐龍法官,大概又是判無罪或是易課罰金(法官偷笑:好險不是我,某天我也故意擋過逼到我車的救護車)



有沒有大哥級的人物有在上01的啊?請大哥帶小弟們去關照這一下這個簫先生,廢渣一個,還敢推卸責任想澇跑,直接拖出去X了!!!
寶貝兔... wrote:
台灣的監獄大爆滿啦
這種要關也不太可能
又不是殺人放火的...(恕刪)

所以我主張修改刑法, 將鞭刑列入法定刑.
就可以判抽他十幾二十鞭, 每次兩鞭抽到他皮開肉綻,
等傷養好再鞭第二個兩鞭, 一直到全部鞭數抽完,
這段期間內, 他天天都會像剛割完包皮的樣子,
坐臥立行全都不行, 保證無法再開車上街去跟人比中指.
而且療傷醫藥費要禁止以健保醫療給付來支付,
這樣國家就可以不用浪費錢在監獄裏養這種小雜碎,
讓監獄的空間可以大幅空出來關重刑犯,
不要像現在這樣, 殺個人關不到十年就出來了.
國外有些犯法的渾蛋聽說被判要鞭個十幾鞭,
嚇都嚇死了, 最後選擇自盡以逃避鞭刑,
這多好, 國家不用執行死刑就可以除去這些雜碎莠民.

harki wrote:
擋救護車引公憤 躁鬱...(恕刪)


本來想說這新聞 過幾天大家就會忘記了~

看了這篇道歉的新聞 更火了!!!!!!!!

他是第一次開車嗎 還是開身分證的啊~~要讓車先過應該是打方向燈 慢慢靠到旁邊啊

給個急煞 又加速往前衝 還一直檔在前面 這算啥 根本沒有想要讓的意思嘛

還硬掰說 聽到救護車的聲音會緊張 緊張個屁啊!! 緊張到會亂比中指 太過歪了吧!!

如果這次又輕判的話 那以後殺人的 就說 我聽到對方的聲音會緊張 所以殺了他 那不是同樣意思嗎!!


乾脆大家換找那位機車騎士出來作證 到底那時候 他看到的時什麼!!

乾脆大家換找那位機車騎士出來作證 到底那時候 他看到的時什麼!!

乾脆大家換找那位機車騎士出來作證 到底那時候 他看到的時什麼!!

乾脆大家換找那位機車騎士出來作證 到底那時候 他看到的時什麼!!

乾脆大家換找那位機車騎士出來作證 到底那時候 他看到的時什麼!!

砂路 wrote:
雖本人不贊成以暴制暴


對於人類我跟您一樣反對以暴制暴

但是對於畜牲..我就非常贊成以暴制暴了!!

因為那是畜牲的語言...跟畜牲講人類的語言當然牠聽不懂

講講畜牲的語言他一定聽的懂
北檢各位具有強烈有社會正義的檢座出來處理一下啦...
這種無德駕駛,證據這麼明確,應該可以告他蓄意殺人吧。

當路隊長也不是這樣子當的,如果他自稱有精神疾病,送去公立醫院鑑定,真有就強制治療關他個5年8年的,裝病就依蓄意殺人罪嫌起訴一樣關他個5年8年。家屬也真可憐,本來應該還有機會救回來的,就差一分鐘人就沒了。

對於這種特殊救急車輛,很多駕駛人不但不讓車還故意檔車,應該來個殺雞儆猴,不然以後不知道還會有多少人為的遺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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