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小林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他蓄意謀...(恕刪)
報紙剛有登說他出面道歉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6/today-so3.htm
報紙這種說法應該是當事人的片面和脫罪之詞
"蕭某聲稱,他不記得自己有比中指,至於煞車則是想停車讓救護車先行"
他開車算是老手了應該是打方向燈 慢慢的往旁邊靠讓救護車先行通過吧?
怎會是急踩煞車然後又直走?
這種道歉手法未免可笑
0分!!

比中指還要用影片喚回他的記憶嗎?
呵~太好笑了
反正這種有錢人 小開
出了事情還有老爸頂著
看著吧!他老爸會請有名的律師幫他的
依照電影的手法
律師會說...
律師:等等你就說你什麼都不記得了,記住要假裝成有憂鬱症的樣子...醫院那邊我幫你打點好了!我收了你老爸的錢,我會保你平安無事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