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

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Mr.腸人 wrote: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五...(恕刪)

真正的駕駛應該是姓蕭歐。
http://www.amomo.info/fun/article_detail.php?info_id=269
NFS!甩尾無罪、飆車有理!!

Kuizui wrote:
精神折磨應該夠他受的了 一輩子好不了...(恕刪)



會嗎?
這種敗類搞不好覺得大家這麼注意牠牠會很爽
也搞不好從小失去母愛...人格有缺失
長大出事還要老木出來扛~
我呸!!
Tyler張 wrote:
今年跨年就去這敗類家...(恕刪)



那個開車的改天就擋到自己的媽媽
再多比幾下中指阿
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
比中指擋救護車還拒道歉 網友人肉搜索囂張駕駛曝光
更新日期:2010/12/26 00:0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惡意擋住救護車護送病患的冷血駕駛,在警方已循線找到車主,不過,因為看到大批媒體守候在警局,他以不想曝光為理由,拒絕到案說明,更沒有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行為道歉。


受不了輿論壓力,車號45X9-ER的紅色「SMART」富豪女性車主,悄悄帶著開車的兒子到案說明,然而看到眾多媒體記者在場,小開居然以不願曝光為由馬上離開,還透過警方表明絕不會出面,甚至要求把他藏起來,再帶到其他派出所偵訊。


這起事件發生在24日晚間6時21分,在新店市擁擠的北新路段上,一輛載著86歲何老太太的救護車正緊急往醫院方向狂奔,當時兩名救護人員正在後座對病患進行CPR急救,正當其他車輛紛紛讓出一條「生路」時,不料,車號45X9-ER的小客車卻刻意擋在前方,不管怎麼鳴響喇叭就是不為所動,甚至會對救護員比出中指挑釁。


車號45X9-ER自小客駕駛於58秒處比出中指挑釁。(影片擷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請見諒)


小客車竟還緊急煞車(2秒處),無視救護車內人員安全。(影片擷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請見諒)


這樣誇張的行為讓路人看不下去,有位機車騎士還特地騎到小客車旁勸說依然不肯讓路,但更惡質的還在後頭,因為在前方沒有車輛的情況下,駕駛又突然緊急煞車,差點讓後面的救護車撞了上去,迫不得已中斷車上的急救,也讓病人差點跌下擔架撞上門板,而救護人員則是摔成一團。目擊店家指證歷歷談到,救護車一直狂按喇叭,但駕駛始終都沒有禮讓。


原本只要4分鐘的路程,只因駕駛蓄意擋路,活生生又被延誤1分鐘才到耕莘醫院,而余老太太到醫院後也宣告不治,雖然不能論斷是直接影響,但這樣惡劣的行為讓救護人員氣得把影片PO上網,並且到警局提告。


事實上,死者女兒當時也在車上並目睹這一切,受訪時只很無奈表示母親本來身體就已經不好,現在發生這種事也不想講什麼,畢竟媽媽都已經走了。至於,是否對惡劣駕駛提告?她則回應交給天主處理。


消防局也指出,許多駕駛聽聞後方有救護車鳴笛,容易過度緊張,而有緊急煞車的情況產生,不過,只要先降低車速,觀察救護車的來向,再找空間迴避即可。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6款規定,「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駕駛人得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其他事故或妨礙公務進行,還可能衍生其他刑事、民事責任。


而此事也成為網路上討論的熱門話題,有網友在「推推王」、「Mobile01」等論壇發起人肉搜索車主,或是共同譴責車主,網友「新董娘」罵:「缺德!如果車上載的是你家人你會不會讓?」網友「佳媽咪」說,「太沒良心了,一定要把他找出來。」網友「志鴻」則表示,「我相信大家一定會把他揪出來的~看到時候被找出來你還會不會對著電視比中指。」網友「ABan Guo」也指出,「這種人能不能夠紀錄一下,以後他需要救護車,不要救他。」


另外,也有網友在影片回應,以及一個數位科技討論區爆料,包括網友「E.A.G.Y.O.O」指車主,也就是當老媽的姓孫,家住新店豪宅區,還有網友說,「老媽有出面叫記者不要追究……。」網友「vircgd」則指出,「今天我有去SMART駕駛家附近逛逛,他家看樣子蠻有錢的,門禁森嚴,挺他的人一大堆,……。」網友「jhc520」則說,肇事者是廖X坤。


直接"蓋布袋"比較快啦!

只會死背法逃的法官的腦袋,不會判他死刑的啦!

這在其他國家或許早就判"謀殺"了,就算不判死刑也要關個幾十年!

台灣?只要下跪都沒事啦!
擋救護車引公憤 躁鬱男道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6/today-so3.htm


FU_K...........

又想脫罪~~~~

躲了一天
想出這什麼爛理由!!!!

既然已經走上法律途徑~~~

看一下怎麼判吧~~~

若這理由也接受 輕輕帶過...........


我也來擬一張計劃表好了

有計劃性的去看一下精神科 裝一下憂鬱症!!!

TMD 改天打人時

拿出一疊就診證明!!!

證明我有憂鬱症.....

反正都可脫罪~~~~
趁還有意識的時候快去給人家上個香吧,反正到時又發作之後 什麼又都記不得囉~ 真的病的不輕喔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13900502016217
  • 58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