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只有一台前向的在拍, 事證不夠明確
加一台後向拍攝的, 會比較好
警察不想開單的時候回覆的內容......,你知道的。
現在是有錄到駕駛上下車或是駕駛座車窗夠透光可辨識的才送件,不過光是動態的違規部分都要趕第七天的23:59,像違停這種開單率極低的案件我幾乎都晾一邊了。
Eric2355 wrote:
回家隨便找就5張了
我會繼續努力加油收集罰單的!
這些都是有繳交的喔! 並非寄來又不繳錢 茶
收到罰單我更沒有第二句怨言喔! 讚
...(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
按照懶散警察的邏輯
"疑似"違停的車輛導致交通死亡事故的案件~"疑似"違停車輛根本就是零肇責
現在路上的汽車10台有8台擋風玻璃烏漆媽黑的~鏡頭根本拍不進去~怎麼認定他違停?
違停導致過失致死,有肇責?別傻了~先證明我有違停再說啦
想起訴我違停過失致死罪?先拿出拍的進去駕駛座的照片的證據再談吧
黑色玻璃無敵啦大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