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CON wrote:有些人有個迷思,要如何一直維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你在內線這麼開就是符合法規的.1. 速限90 路段: 請開GPS表速90-1002. 速限100 路段: 請開GPS表速100-1103. 速限110 路段: 請開GPS表速110-120超速罰單只可以開超過速限+10公里,這是法律規定的. 這是錯誤的觀念速限100,你開到101就算超速了,只是微罪,一般都不罰如果不幸在這個車速下與他車發生事故,你有可能會因此需要承擔較大的肇責,因為你超速了
密斯特洛 wrote:但這就看大家怎麼解讀了,什麼是不堵塞行車?擋住後車算不算堵塞行車? 如果已達到速度上限(gps),阻擋到了後方想超速行駛的車,我認為這種情況不能算是堵塞行車法規寫得很清楚,即使後車想超車也不能超速行駛
高速公路的正常車速本來就是80-100,不要懷疑 110?你搞清楚110的外面有個紅色的圈圈,叫做"上限"你爸的考試從來沒本事給我每次都考100分,上個路你怎麼就自個定了個最110叫做一般標準了,更可笑的還聲稱120不會被罰哦....誰說你可以一直逼近"上限"再開的誰準你還把+10寬限值都還給我免費加進去的還有人在只要不超過40都還好的人家的規則是所有人都100平常開,你要超車才讓你偶爾以內線110甚至還給你點寬容去超車,然後"他爸的再給我回來中線100",這才是區分一般車道和超車道的邏輯所以規則有問題嗎?沒有別人有問題嗎?沒有只有那些把110當正常甚至還要帶風向120、300才叫合理的病態才在鬼叫飆仔才是正常人,你110不正常你全家都不正常既然你想講規則,你愛講法律講邏輯是吧,好以後我們內側佔用,罰!即時測速車速達111,也罰!每十分鐘就罰一次一切遵照你最喜歡的"規則"來 大家都開心! 歡迎你把內側當超車道想超可以啊,不過你一到111就開罰哦,法律規定的啊你來檢舉內車道,我檢舉超速,世界就太平了!
●高速公路的毒瘤烏龜車、飆車族、逼車仔、自動駕駛睡覺仔.........●如果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然後後方來了不要命的超速飆車族、超速逼車仔如果不「禮讓」的話,就要被罰單,是這個意思嗎?如果是這個意思內車道乾脆正名為超速道 or 無限速車道不是皆大歡喜🤷●內線道是「超車道」不是讓你「超速道」如果我已經用最高限速行駛,你超的過去算你厲害,超不過去就閉嘴,要不然就去舉發我違規TMD 超速仔、逼車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