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Lust wrote:
我承認我是有點急,看到有空間,且他開很慢,所以就切進去了,罰單我也會去繳。
Po 上來是提醒大家,要做個聰明的用路人,如果主線硬是不讓,你也只能在加速車道等有緣人了。不過目前遇到會讓的還是多數。
你自己都說了會讓是多數,交通速度是駕駛人可以互相禮讓
要匯入的駕駛人應該觀察主線道車輛是否願意讓出空間
主線道,要嘛開快一點
要嘛開慢一點,不能在有車要匯入時故意維持同等速度
等待別人違規再檢舉
這時候就是明確坑給人跳。
算是惡性檢舉
政府應該要有罰則
要不就是取消這個荒謬又落後的法規
世界上少數國家還僅存的民眾檢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