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若是開放路肩給兩輪以下之重機行駛的話 台灣不適合開放這個某些高速公路特定時段會開放明明是開放給你下交流道專用的一狗票智障拿來當作超車道在用或是到了交流道才硬擠出來回主線這一擠又更塞了開放的意義在哪裡?且路肩開破百的也超多別再扯啥錶速不準之類的這明顯就是給你方便又當隨便的案例
諸葛小花 wrote:台灣不適合開放這個某...(恕刪) 我倒是沒有想到這些,我的想法很單純很只想到重機騎士僅會佔高速公路用路人極少數比例,以及若是塞車時還有能力讓緊急車輛通過但你提到的濫用問題也確實有可能
個人支持三讀的法條應該要落實。但是配套就是國道警察在收到檢舉重機蛇行亂竄和惡意逼車時,不要刻意放寬標準。個人經驗是一般道路檢舉暫停車道中(旁邊有停車格不停,車輛置中車道上打雙黃燈),竟然自行解讀成違規停車,法條引用不正確不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