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bus.mister wrote:
1.張三於綠燈亮過路口,此路口無斑馬線,數百公尺內亦無斑馬線...等,行人穿越馬路的設施,但張三是個瘸子,他走進路口1/3時,燈號雖轉變為紅燈,此時路權還是張三的,它向綠燈方的路權,要等張三離開後生效。
2.常見綠燈方已進入路口的左轉車,有時需等到紅燈的瞬間,才能利用空檔左轉,甚至還會拖到它向綠燈後,才有機會左轉,此時路權還是左轉車的,而綠燈方需待此左轉車,離開路口路權才生效,

第一次看到有這說法,可否提供法規來源?
bus.mister

於解釋文看到的,算是給判案用指導,很好理解阿:[變紅燈方的沒闖紅燈,而綠燈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最重要的是,張三的案例,是親友遇到的案例,他是生病於醫院門口過馬路,小小的很小的擦傷,對方xx萬和解。

2025-01-17 21:34
壓力鍋

了解,謝謝說明[拇指向上]

2025-01-17 22:22
感覺視角剛好被擋住,等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隨然算闖紅燈,但有台灣有霸王條款,機車騎士還是要陪,不過因該不是全責
simbalion312

擋不到啦........你是不是很少騎機車....

2025-01-18 3:14
jxv wrote:
行人走一半變燈號


行人在法規上
不是闖紅燈
機車要賠很大囉
人都死了,討論誰對誰錯有用嗎?我是行人就是不會剩一半還走斑馬線,我是機車就要減速通過路口
PS.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上三寶,我不想沒命更不想賠錢
bbvvccjojotv

人死了嗎?111樓新聞不是說只斷腿而已。[sorry]

2025-01-19 15:07
不管怎樣,開車騎車上路,不管如何都不要只會催油門,你以為你一秒鐘好幾萬上下嗎? 撞到人了,不管是誰的錯,處理起來是非常煩人的,真的為了省那一點時間在路上死命催油門嗎? 你去問那些撞到人的當事人,出過事你就知道了
不論肇責占比..機車絕對要噴60張以上….除非被告傷害不和解(二個月6萬罰金繳國庫,民事另外算)

不負責任夢到: 行人方應該會要求100k,協調完後打7折…😁
大象比利熊

……. 新聞不是出來了嗎?🙄,180度???

2025-01-18 22:01
Another.MF

還要看骨折在腿部的哪個部位及程度,鋼釘打下去十萬起跳

2025-01-21 19:59
十字路口就是熱區,通過時經常是腳放在剎車上面,這樣行人與黃燈都好處置。
行人闖紅燈。
三寶遇上三寶
jxv wrote:
新莊 思源路頭前路2025...(恕刪)

行人已開一張500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