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講美國喔, 這個台灣警察的行為拿到美國造就被開除了老美愛用槍沒錯, 但是也有相當嚴格的使用條件, 也是要有生命受到威脅時才可以使用, 如對象有槍, 有刀, 已經開車衝撞警察. [開車逃跑]絕對不算是個威脅到警察生命的而需要動用槍枝的行為 在美國開車被警臨檢SOP停車熄火搖下車窗雙手全程放在警察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後在照警察的口令動作然在影片的駕駛符合上的幾點?光警察示意是停車不停這點就會被舉搶對準了 誰還在跟你槍口對下然後還有意圖衝撞
nerdwannabe wrote:所以你住在美國哪裡啊...(恕刪) 我沒有要介入你們的爭執我以前在美國住過幾個不同的州東西南北都住過我稍微知道一些些規則雖然每州規定不一樣但是基本上美警可以在覺得安全受到威脅時掏槍威嚇要求停止動作在這之後如果對方沒被射成篩子通常就是拉下車壓地上上銬以後關警車後面等主管到場如果要說槍掏出來就要開那是對於一般民眾的狀況而且射擊訓練都會提到這部份不要任意拿槍擺弄因為你有槍別人也有拿出來擺弄別人給你一槍都算正當防衛
nerdwannabe wrote:所以你住在美國哪裡啊...(恕刪) 這來在住在美國才能表示?你活在原始時代在YT就可以看的一堆 紅網 記者 官方的 遇臨檢的步驟了記者訪問紐約警察肯塔基州的某個城市的官方記得看看那些不配合人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