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 所以"全權" 交給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面跟你談
(不然保險要幹嘛 就是節省我車禍的時候 我不用浪費時間力氣跟對方談任何事情 我交給保險公司去談 就算我自己是肇責方 保險公司也可以替我去談 賠多少給對方)
對方的"第三責任險" 只賠車損 就是你的車子壞掉 對方可以幫你修到好 僅此而已
你的保險公司
至於 代步車與其費用 就是你要自己的"保險"裡面 會有代步車與其費用的保險可以保
如果你沒有保險 那就你沒有保險公司幫你出代步車的費用這一塊
對方只修車 其他延伸的一概不用負責 你可以告可以提單據 但是這個單據 判決權在法官
所以!!!!! 你要慶幸 至少你的車 修的好...更多的時候都是對方沒有保險可以賠你的車 兩手一攤 沒錢~
你不只代步車沒下文 連修車都沒下文..........
所以你堅持代步車的這個問題 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不保第三責任險 就很清楚了....
這是兩個問題
對方撞你 對方願意賠你車的修理費用 這是 A
因為對方撞你 所以產生出你沒有辦法開車上班之類的 代步延伸費用 這是B
對方保險公司 只負責A的部分
你自己的保險公司 才是負責B的部分
遊戲規則很清楚 你自己的保險公司 可以賠你代步車的延伸費用 你不找自己的保險公司 反而一直吵對方的保險公司要賠你代步車 你自己順序搞錯了阿
去買飲料 自備杯子折5元
你跟飲料店說 我沒有杯子 我拿你們的杯子 你們一樣要折5元給我? 這合理嗎....
我之前也撞到一台BMW 我全責 我筆錄做完 打給對方 我的保險公司會賠你
我接著打給保險公司 把對方的資料電話交給保險公司 接著等到下禮拜 保險公司打來說 處理好了 ( 只是我知道 明年保費要漲了 幹.... )
omniyeh wrote:
唉 ! 前面大家都告...(恕刪)
還有人好像搞不清楚 車主 事主 肇責方 的概念
我說說我的理解 也可能不一定對
今天A把車借給B 出了車禍被C撞到
A>車主(車輛所有權人) B>事主(駕駛人/借車人) C>肇方(此次100%肇責)
假設~ 如果今天B有受傷 那就是C的保險公司 要賠體傷的部分給B , B可以提任何去醫院就診的單據給C的保險公司 我因為這場車禍而受傷了 我需要巴拉巴拉的所有賠償,OK~ 這就是C的保險公司跟B的事情
假設~如果今天B沒有受傷 那就是C的保險公司 賠償的窗口只要對準A就好 因為車子是A的,B如果沒受傷 那保險公司就不用去管B這個(使用者) 的情況 就算現在B沒受傷 車禍了 A想要把車賣掉或砸掉 也跟B沒關係 你只是借車 而且你"沒受傷" 現在沒受傷的情況 就是C的保險公司 跟A 去談賠償
所以...今天B沒受傷..又要自己主張延伸的租車代步費用 你覺得保險公司會理你嗎......
阿不然A有額外把車同時又借給B1..B2..B3...B4....巴拉巴拉的50人 然後這台車被C撞了 那C的保險公司 要賠50人的代步費車用嗎...還要再賠償B1跟B3車子借不到了 老婆要離家出走的費用?? 不可能啊
你是C的保險公司 你對於一個"沒受傷"的 借車人....你會理採??? 你只要對"車主" 也就是車輛所有權人 A 跟A談理賠車輛就好 B沒受傷 那就不用賠體傷 那B就沒資格去談車輛賠償問題 因為你不是"車主阿" 連保險人都不是你B的名字 吵屁吵............................
以上是小弟對於此次的理解 有錯誤請糾正。
也是第一次對車禍上 車主 事主 肇方 有新的理解 原來還有這些東西可以學習XD
ALTIS好開~~
curstw wrote:
老姊有多一部約10多年車借給我使用,因為是老車了所以沒有保險。
現停等紅燈時被自小客撞,有報警,對方是全肇責,有保險。
我的車送修因為零件比較老舊車廠說要找零件,至少要維修2~3個禮拜以上。
因為我是業務要在客戶間跑來跑去,有實際用車需求,
跟對方提可以隨便提供我一台車代步,或是幫我租車也可以,不然我也可以自行去租車。
對方推說跟保險公司談,保險公司態度很惡劣說自用車沒有在理賠代步車費的,
如果是營業用車才有,
問題是我需要開車到客戶之間去談生意,不可能搭大眾交通工具往來客戶之間,
這樣時間掌握來不及,難道如果遲到談不成一筆生意,我也跟肇事者求償嗎?
這也汽車也可以視為我工作一定要用到的工具不是嗎?
保險員還跟我講甚麼零件折舊的問題,
阿你肇事方不要撞到我,我需要去修車嗎?
我也沒有要求要用全新的換啊,你有本事就給我換二手的我沒意見啊。
後來打給肇事方居然不接電話了。
請問我是不是在車子維修期間就自行去租車
(或是搭乘計程車,因為肇事方後來居然不接電話很可惡)
就是把單據留好、實際路線紀錄好等等的,
之後再向肇事方保險公司求償,
如果不理賠就不簽和解,
畢竟對方是全肇責。
請教還有沒有甚麼心戰方式可以讓保險公司及肇事方妥協?
目前車廠還在找零件,然後在對方還沒答應賠付代步車費前,是否不要同意修車?
一日沒修好一日的代步車費用之後就併同求償。
10年車.,零件會有折舊..而且幾乎不值錢了
不管你講什麼不要撞到我,我需要去修車嗎?
在法律上..零件就是會折舊..
有本事請自己去找二手零件來裝
自己去找..用新的就是會有零件的折舊問題
那如果你想坐計程車和租車
請自已事後去找肇事者要
這筆費用一般和保險公司無關
保險公司大多只負責車輛的維修
要求償
請自己去找肇事
那如果是你自己拒絕修車
不管你的理由是什麼
那....祝福你..........
你一定會後悔
旦我支援你
不撞南牆不回頭
法院你一定要走走看看
讓法官幫你的零件做折舊的判決
在看看你拒修能拿到什麼補償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一定要去法院唷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
男子漢說打就打,說幹就幹,不要婆婆媽媽的,光說不練。要讓肇事人就範,就不要心軟,硬起來把訴訟進行到底。光說不練是沒有用的,徒然讓人笑破肚皮。
就不要調解(調解沒用的,對方有恃無恐不會理),直接爽快提告好了。去法院民事庭,提起訴訟。
第一步,先去寫民事起訴狀。內容不過就是提起訴訟,訴之聲明,原告認為被告應負擔那些賠償金額事項,請詳細敘明事實、理由及所引證據。 理由樓主就寫在此回網友的那些話,也可以引用那些說你可以告的網友寫的話,一口咬定自己雖非車主,但就是被害人,有權要代步車賠償。
不會寫就去請律師,我以前見過的車禍官司,請律師打一場 6 萬,真的小錢。花錢事小,氣難受。非出這口鳥氣不可。
不騙你,律師寫的勝算比較大,還會幫出庭,不要省。
接下來就可以遞狀,並繳納訴訟費。
法官會看民事訴訟中是否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是就先安排調解程序,就是會來問你啦,要不要和解。你就直說不和解就好,告到底,一審若敗,續繳錢打第二審。
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後,勝訴的原告可以持判決確定證明書,向敗訴的被告請求給付,被告不付錢,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或扣押,拍賣債務人的資產。好爽,對不對。
很簡單的,打過就有經驗了。以後說不定會無敵。


curstw wrote:
只要證明我姐長期車借...(恕刪)
到底跟你姐 借給你 不借給你 有甚麼關聯啦 你看不懂嗎 你就不是"所有權人" 你就沒有那個資格去討阿 是在堅持三小 我氣死~~~
你這樣很像那種 跟房東租房子 結果房東要把房子賣了 在那邊硬吵 那你房子賣了我住哪 我住哪 你要賠我 的這種邏輯耶! 好恐怖真的 我突然覺得我同情對方了.....好險對方有保險 但我心疼對方保險公司要遇到這種很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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