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bj wrote:
恕難苟同,但尊重發言
好奇問下,如果逃逸外勞無照駕駛動力車輛出事,我們也要國賠?
從你的問題就可以知道,你完全不懂法律邏輯,也跟其他鄉民一樣,誤解了「國賠」、「條件因果關係」的定義
1.首先,你的問題沒有定義清楚,肇事者是誰,遇到什麼狀況,所以這問題的「主體」不知道是誰,討論法律之前,最重要的是先確認主體客體
逃逸外勞無照駕駛,是他撞人(自己違法or路人違法?)?
還是他撞普通的電線竿?
還是他一樣摔進水溝撞鋼釘?
還有各種情況,對應的法條跟條件都完全不一樣。
但我假設你把題型套用本樓主題,是摔進水溝撞鋼釘,且鋼筋也是公路局失誤沒弄好的情況。
國賠法第15條
有明確規範,外國人在本國也可適用國賠,但前提是「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
意思是台灣人在對方的國家也可以享受到一樣的待遇(俗稱雙邊互惠)
所以這一題答案是可以申請國賠,但要先看他是哪一國人,如果台灣人在他們國家沒有國賠,那他也不可以在台灣申請國賠。
但請先不要忽略了第3條,國賠的前提是「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跟管理設施欠缺而導致受傷、致死、財損無關的話,則無法申請國賠。
2.無照問題,我在前面好幾樓都詳細回答過了,可以回頭翻一下,無照一直都不是主要問題
會把「無照」當主因的鄉民,都建議你們去讀書,不懂法律就不要來鬧了,有時間嘴砲不如多讀書
(有興趣我可以再分享幾篇法律基礎文章給你閱讀)
條件因果關係跟法律基本邏輯都不懂,在那邊批評法官審得很爛,然後還把無照當主因.....
就像沒學過廚藝的外行人批評哥登的菜很醜很難吃一樣

懂一點法律基礎,大家再一起討論法律問題才有意義,讓公共討論變得更有質感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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