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797897978989 wrote:最後,我記得法條規定重機駕駛方式比照汽車,既如此法律哪條允許鑽車縫?喔,別拿白牌來嘴,那只是執法機關瀆職!也別拿單一法官判決,單一法官判決毫無意義,頂多司法考試可拿來寫寫而已! 其實,或許可以從行車應保持安全距離的條款來看這條可能沒辦法規範到路上車輛停止時被鑽縫但行進間超車應保持安全距離,未按規定進行超車發生事故,基本上應該是全責
Leonyang1603 wrote:哪裡譴責汽車鑽車縫的...(恕刪) 法律基本上就是你什麼都可以做,除了法規禁止的部分,吧啦吧啦的條款,這叫負面表列,所以法規沒寫到禁止的,你做了當然都不違法,987大概以為台灣是北韓吧?你什麼都不能做,除非法律寫可以的你才可以的正面表列吧。
Black Ocean wrote:其實,或許可以從行車...(恕刪)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大型重機禁止車道分割上述文,他人統整重機鑽車縫打行政官司,重機圈打輸之3法官判例,裡面有您所謂的紅燈鑽車縫亦能受罰,使用何法條,亦有說明!至少3名法官已有解釋何謂法律上之單車道
98797897978989 wrote: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恕刪) 法規部分各說各話,公家單位也沒有統一標準,我貼的東西也不是造假的那就回到情理面來看我在平面道路都是這樣騎車,騎了十幾年,從來沒有被檢舉過這行為從交通警察面前經過,也從來沒有因此被攔停有次騎去花東旅行,交警為舒緩交通還指示我們跟著白牌機車騎機慢車道呢這種行為若是違規的話,那可不會管你是黃紅牌還是白牌的另一方面,在平面道路車流靜止時,機車用剩餘空間往前(行車道分割)請問實際危害在哪裡?世界各國的人民也都是這樣在騎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