卉昕 wrote:
看到新聞有人3年檢舉3...(恕刪)
刑罰是治理的下下策,教育才是,
以前有很多宣導短片在電視播,現在完全看不到,
以前學校都有交通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現在還有嗎??
如果是警察出來開單,我沒話說,畢竟稅金有給警察,這是他們的本份。
但現在用「人民」檢舉,試問那繳稅金給警察要幹嘛??
警力不足,那就增加員額。少蓋一些蚊子館,少貪污一點,預算一定夠...
~感恩、感恩、再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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卉昕 wrote:
看到新聞有人3年檢舉3...(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