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F9999 wrote:
跑山路不要超車
慢慢開就是良心駕駛
山路限速請勿開快
某些違規仔總是趕著去投胎
還要牽拖到別人實在惡質
法規已經有規定 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山路不代表 所有路段 都有這些標誌 ! 要看標誌 !
為何要超車 ?
將慢車和快車"對調位置" , 將快車調整在前,讓慢車在後, 則(V2-V1= +a) 改正為正值
車輛往前衝會形成一股波動
因為前車慢後車快(全都在速限之內) , 會形成負的速差(V2-V1= -a) , 此負的加速度會作用在整體車流上
車速V向前衝會形成衝擊波, 但 速差 (V2-V1)= - a讓車距縮小,原本一個一個獨立的波型, 被車距區隔開,當車距縮小擠在一起, 波型連串在一起, 就會組成更大的衝擊波, 此種壅塞J波能突破原本之車距(原已保持安全車距無用!阻止不了), 傳遞並作用在後方車流上
這就是上述很多人說的蝴蝶效應
(V2-V1= +a) 改正為正值 ,就能拉開車距

同一車道前車慢後車快, (V2-V1)= - a 是在同車道上產生了負的加速度,引發的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 , 因為車距縮小,能量波無法完全被車距吸收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加諸於後面那一台車, 一台一台車傳下去, 越後面的車踩下煞車的"反應時間"遞增, 空走距離遞增, 就看到車距越縮越小了, 後車眼看要追撞了, 只能被『制約』而睬下煞車 , 而終至完全停止被塞住
若要化解
『超車』是一個左側繞道bypass , 換到左邊繞過去,此 能量波被拉開間距 ,衝擊波"backward travelling wave" 才能夠疏解
現在 血管堵塞了 , 醫院想動一個血管繞道手術 ,bypass過去 , 血管就通了! 卻說 ? 喔 ...手術好危險 ,不要害人啊 ,就讓血管堵住才安全 ???
台灣永遠不必了解車流運作的道理 , 都自行想像腦補
不知道我國的法條就是直接由"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及 『維也納道路標誌暨號誌公約』抄來的, 而公約是依據維也納道路交通會議, 由全球交通專家開了三天會議 , 是有車流理論的基礎 , 最後才寫成的決議 。
看不懂法條就胡亂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