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檢舉的,實名制,且還不遮蔽車牌上傳yt。小弟我幾乎僅檢舉國道上的違規,初期每年的檢舉量約數百件,至今年檢舉不到5件?大家知道原因是什嗎?答案:違規達人大幅度消失了,被高額罰單教育後,就乖乖的了。檢舉過最重的是:公共危險罪,此案是搭乘該遊覽車的乘客,裡面包含我,一起檢舉的乘客約1x人檢舉。檢舉過最貴的是:闖平交道,還一次數台車!當然,沒有破一次9台的,
rockliang wrote:檢舉濫人應請收件機關...(恕刪) …….你是活在什麼年代?不要只會留言啊!也要會上網查資料啊!檢舉制度一直以來都是實名制!是誰跟你說是匿名的?你被他騙了這麼久都不知道….順帶一提檢舉交通違規也是一直以來都沒有獎金!私人停車場私下委託人檢舉的不算!只有檢舉亂丟垃圾的有獎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