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數據 ???
談啥規劃 ???
行人 該怎樣過馬路 ???
駕駛 該怎樣注意禮讓 ???
有誰開車出門 就是專門 撞行人 ???
反正 最後
就是自立自強
以前 過馬路 不是 都有宣導 ???
這不是 小學生 都知道的事
只是 最近的交通部門的廣告預算 都不落實到本業核心
要配套 沒配套
整天 又不知所悉
因為這樣會讓行人認為汽機車一定會讓我,我可以勇敢往前衝
在以前過馬路,沒有行人專用號誌,是怎麼過去的
當然是車輛變少的時候才過去,兩側遠方紅綠燈變紅了,車輛變少了,才有機會過去
現在要求行人要過,汽機車都要停下來。
那乾脆規定斑馬線之前車速要降到多少才是安全距離。才有足夠時間禮讓行人。
這樣的路上限應該訂多少。是不是應該統一降到40公里比較恰當。
市區快車道可以有50公里,郊區60公里,會不會太快了。
如果太快了,是否只要有無號誌的人行道,應該全面限速40公里較恰當。
那這樣的話,目前到處都是無號誌人行道的市區,應該速限全面降速吧。
我只知道我自己會在路口自行降速,看到紅綠燈會降速,
我不保證開車到一半突然地面畫一條人行道我一定看的到。開車是看前方,轉彎要看旁邊有沒有車輛。
現在還要我看兩側有沒有人站在旁邊要過馬路,這太為難了駕駛了。 尤其是晚上+下雨。
都說要專心駕駛,這是要訓練駕駛的分心開車能力吧。
乾脆以後考駕照也要有這樣的路考規則,路考拜託到人多的地方,要挑隨機兩側有人的無號誌人行道。
如果規則限定40公里,那就用40公里限制。如果路上可以有60公里馬路上還有無號誌人行道。
拜託讓考照的人用60公里速度,看見行人後要停下來,不准越線。沒有人就用60公里穿過。不准全部用低速作弊達到禮讓行人的目的。這樣才算及格。
我相信大概很多考照的會死在這個限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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