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109-12-03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稱停管處)為便利小貨車及機車裝卸貨及送取件(餐)短暫停放的需求,即日起受理社區、商圈、商家、快遞或外送業者等提出申請路邊貨車裝卸貨專用區或限時機車停車格位
另外上下貨必須禁止從左側下車(貨車好像都難以右側下車,這點好像不切實際),
因為右側已經是人行道或騎樓,不像違停時右側可能是汽機車根本無法開門。
這起事件看影片描述,貨車司機已經完成作業,準備由貨車左側上車離開,
車門打開了,準備上車了,在此時被撞,所以樓上許多人提到的情況和方法並不適用。
所以整件事就是,商家到底是能不能還是有沒有去申請貨車裝卸貨專用區?
tommyhb wrote:
另外上下貨必須禁止從左側下車,因為右側已經是人行道或騎樓,
不像違停時右側可能是汽機車根本無法開門。
在美國,他們有開發專門跑市區的貨車,司機上下駕駛座,是使用右方門。
印象比較深刻是他們的郵政車及牛奶車是這樣設計。
另一個問題,我認為,全國應全面取消路邊停車格,要停車應該去專用停車場,路邊只能有限制的臨時停車。
取消路邊停車格,還可以減少道路車流。
這樓提供國外的做法,我認為非常好。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786848&p=6#87483553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786848&p=6#8748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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