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瑞光路316巷,也就是板主要右轉這條巷子,上班路線與樓主相同,這段路我開了15年,最初也是有樓主一樣的問題,最後我的走法是由舊宗路接堤頂後,過港墘路改轉瑞光路358巷(王道銀行),也就是316巷的下一個巷子,那個巷口距港墘路口約200m,且堤頂大道最右側2線都可以右轉358巷,距離與空間很足夠讓堤頂的車靠右與右轉,另316巷與358巷內是相通的且距離不遠,算相對安全也不會繞太多路的走法,樓主可參考看看.
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路線、方向、地名,沒有強制的意思。地上的路名也是。遵行標誌,前面路口,右線只能右轉,左線只能直行,請用路人找機會換到自己要的車道,到了路口雙白線就要依規定方向前進,不能跨越車道了。白虛線,用路人可以自由切換車道。不可以併入內側二車道,直行外側車道是可以的。正解: 未到路口時,留在白虛線右邊打方向燈等時機變換車道到左邊來,完全合乎交通規則,不要理會後車的催促。樓主用心良苦,下次別跨越雙白線,前進到白虛線等,沒事。
這路口我上班通勤開了十幾年, 算是一個陷阱從這直行到前面, 會擋住右轉的車, 會被後面叭爆想換到左邊直行道, 這段距離太短, 切不過去, 只能提早, 但會跨線, 就像你這樣被檢舉只能自己當老司機變通, 不要走這裡, 前一個路口走左邊那邊 然後在匯入回來, 然後直行, 就是103樓那個路線沒辦法這設計在壅塞的內湖就是有瑕疵
Lawu wrote:通篇看起來,可以歸納一下我的心得 整篇看下來每天走這的人的確不少大家也給你,他自己的行車動線給你參考,樓主就虛心接受吧至於要不要如此"做",也是樓主你自己的事,沒必要搞得針鋒相對!要從堤頂過港墘路再右轉,方向燈就打好打滿!!1. / 2.車道若有人死也不讓,那就是他人品的問題了!上面這個交流道出口,尖峰時間交通量也是非常大!大家也是方向燈打好打滿,自然就會依序拉鍊式的往前推進雖然也有人品不佳的硬是要插的,那就給他插,反正早晚會給他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