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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斑馬線被撞死,結果竟然是...宣導學生要讓車?!

唉,為了安全也只能這樣了,畢竟台灣的道路環境真的跟東南亞差不多
想要有人行道都是奢望
Irgendwann wrote:
校園宣導學生要讓車學...(恕刪)


宜蘭報導 發布時間:2023-01-06 12:56


你要去問宜蘭縣政府,或事去問宜蘭縣長
台灣職業駕駛吃屎
內輪差的概念, 是在台灣形成後方車輛應注意事項

在國外的概念是在前方車輛需要提前數秒發出左右轉燈號

注意後方車輛行進位置及距離再決定轉彎

特別在大型車輛(遊覽車卡車及拖曳車等等)需要嚴格駕駛技術者

需要各自嚴格的駕駛經驗及訓練

後方車輛無相關經驗, 需要注意行駛中安全

但是將四輪六輪八輪十二輪的大型車駕駛技術當作一般常識

乃是姑息違規車輛

問題在於事故駕駛付出成本, 車輛持有成本過低

自然這些惡性駕駛行為無法減少
所以機車為何需要側方反光標誌?當然是在晚上提高辨識度。各級學校也應該在校服上增加相關安全措施,讓應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的事情能降到最低
簡單的解決方案
把交通部 公路總局 運研所 監理站所 遷移
一起放到各地的重工業區中心
讓主政者體驗學長的威能
這樣修法才會正確

看到大車退三步?退到你上不了班回不了家啦!
點連結看沒啥毛病阿,教學生砂石車內輪差怎麼了嗎?
車不讓行人就算了 還助長歪風
其實這種事若有攝影機或是有人看到事發過程,大概可以做個責任歸屬。在台灣不管是行人或是駕駛人,很多都有僥倖或無視法規的心態,法律上又往往對發生事故的兩造衡量責任輕重來判決,也就是說即便是駕駛人有路權,若路口沒停看聽,也有責任,行人若是路權時,卻滑手機之類的可能也會有責失。所以在台灣不管是行人或是駕駛人在用路時都要提心吊膽的。為這交通宣導的學生無辜致哀。
有時候大車不是不讓,是有視線死角看不到
所以教學生自保很重要,我覺得沒有錯
有大車經過,除非大車有禮讓停下來,不然不要貿然過馬路

當然對於肇事者,還是要重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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