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輪差的概念, 是在台灣形成後方車輛應注意事項在國外的概念是在前方車輛需要提前數秒發出左右轉燈號注意後方車輛行進位置及距離再決定轉彎特別在大型車輛(遊覽車卡車及拖曳車等等)需要嚴格駕駛技術者需要各自嚴格的駕駛經驗及訓練後方車輛無相關經驗, 需要注意行駛中安全但是將四輪六輪八輪十二輪的大型車駕駛技術當作一般常識乃是姑息違規車輛問題在於事故駕駛付出成本, 車輛持有成本過低自然這些惡性駕駛行為無法減少
其實這種事若有攝影機或是有人看到事發過程,大概可以做個責任歸屬。在台灣不管是行人或是駕駛人,很多都有僥倖或無視法規的心態,法律上又往往對發生事故的兩造衡量責任輕重來判決,也就是說即便是駕駛人有路權,若路口沒停看聽,也有責任,行人若是路權時,卻滑手機之類的可能也會有責失。所以在台灣不管是行人或是駕駛人在用路時都要提心吊膽的。為這交通宣導的學生無辜致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