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hamut_tyrant wrote:我被檢舉過,而且還是同一人相隔3分鐘檢舉兩張,一張是上竹北交流道後進入開放路肩,另一張是準備下新竹交流道時離開開放路肩。被罰的理由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一張3000元,所以總共罰6000元,那個月損失慘重。😭 不是有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以上不可重複舉發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