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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為何爭取上國道「20年歷程一次看」!2002年就允諾WTO會開放

herblee wrote:
道路是用來運輸的 , 由A → B 點 , 重機有沒有路可以走?
如圖 由台北 到 新竹 重機有最上方那條路徑可以行走
64 接 61 能不能到達 , 可以 , 有沒有 影響到 行動自由 ? 沒有 !
不能走下面的 國1 及國3 ? 就說成完全不能走嗎 ?

講得好像很有道理還配圖耶~這麼有道理的話那為什麼不規定汽車只能走台64接61走西濱呢?
一樣不影響行動自由嘛~那重機行駛國1國3是有影響到誰的行動自由嘛?
平面道路的禁行機車道用你的邏輯下去看就是,你付一樣的錢去吃到飽餐廳,
但是和牛跟龍蝦你被禁止取用,為什麼?員工跟你說你吃炒飯一樣可以吃到飽,幹麻吃和牛呢?
那些是留給開車來的人才能吃,你騎小綿羊的夠了啦~
讓我想到陳時中說過的屁話:國人當然有選擇打哪種疫苗的權利。問題是AZ缺貨BNT不買莫德納沒貨只有高端可以選啊!看似有道理,但其實是廢話一篇。
herblee wrote:
3讀通過的是什麼 ? 上面已經列舉條文了, 是立法院虛晃了一招, 把決定權丟給交通部去決定 而已

國外 ?
因為道路 空間有限 , 又因為車流是一種"波動" , 必須要 "分配"使用範圍, 才能避免 "波動"引發車流擾動甚至"碰撞"
這個"位置" 是分配給所有的車 ,除了分配 使用 三度空間 的長寬高的道路空間 , 還有 分配 第四空間的使用"時間"
每一台車的位置 若不依分配行駛 , 就是引發 碰撞

把決定權丟給交通部,然後呢?這樣就沒啦?台灣的官可真好當,連民眾都覺得這樣很OK啊?
立法院法案3讀行政院就要執行,如果行政單位認為法案確實窒礙難行,那救濟方法就要提出覆議來複決已3讀法案;問題是行政院根本沒提出覆議案啊!就這樣擺爛啊?

你後面講的那些一大串的東西,法規就可以規範了啦~92條通過後,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就同步修法完成了啦,台灣並不特別好嗎~
herblee

三讀了什麼? 有公告嗎? 沒有,根本沒有婚禮怎麼能說成結婚?一廂情願找媒婆,媒婆卻是推給新娘, 新娘沒點頭就沒有結婚! 是立法院推給交通部決定 , 交通部沒有公告就是不得行駛

2022-07-20 23:23
tansywen

herblee 立法院法案3讀後,總統”必須”依憲法規定在10日內發布總統令實施,結果你現在說沒有公佈啊?交杯酒都喝了,結婚證書也拿了,然後你忽然想到說,不,我還沒結婚啊?

2022-07-21 0:57
tansywen wrote:
就是你一直提到重機人口約2.3趴,腳踏車都比我們多啊,那當初放重機進口開放路權有問過你們97趴的國民嘛?一樣照過啊,跟你講只有幾趴有什麼關係啊~所以說法案通過有問過你嘛?也沒問過我啊!3讀通過的是立委,你不爽也可以選立委把92條廢掉嘛~

你就只會一直跳針嗎?
法案通不通過關我屁事,現在的路權就是不讓重機上國道,你們在吵三洨……
tansywen wrote:
那我家機車賣到台灣,不但在價格上無法與台灣產的機車競爭,連路權都小綿羊一樣的話,那大家買光陽就好啦,我賣個屁啊?所以為什麼談判代表沒事蹦一句我們僅限制國一國三?就是有人問了嘛!
台灣是先禁國家,機車不給走我開車就好啦,但既然你法案3讀那就實施,否則就法案不要過嘛,過了又不給走?我當然跟你翻桌啊!

一直拿WTO來說嘴的不就是你們?
蔡英文怎麼談的,你們不會去問他哦,現在是在亂什麼?法案三讀通過就有但書規定,開不開放的權利在交通主管機關,政府評估重機就是一鍋老鼠屎,評估後決定不開放,是依法行政。你們買機車時事先就知道不能上國道了,政府逼著你們買的嗎?
tansywen wrote:
我不會去研究別的國家有沒有高速公路啊?
不過也謝謝你讓我知道肯亞真的有高速公路,而且不只機車,連腳踏車都能上,
相比台灣你不覺得肯亞比台灣進步嘛?

肯亞人民歡迎你!

全世界的高速公路除了肯亞,自行車都不能上,只有你們拿落後無章的交通當成是進步。

印度人還說牛屎還能治癌症和Covid-19,你們吃不吃?
tansywen wrote:
沒有人規定加入WTO就一定要開放國道啊,韓國不是也沒開放?
那你就要想想我們談判代表蔡英文是怎麼跟人家談的嘛~
為什麼我們非要承諾其他會員國我們會開放150CC以上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白紙黑字啊,這你可以寫信問蔡英文嘛,問我幹嘛?
不過你有聽過非關稅貿易障礙嘛?很顯然大家早就知道台灣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用車種分流禁行機車的國家,

重機都進口了,WTO會員國有意見嗎?當時也沒有承諾開放150CC以上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是你們故意扭曲的。

不能上國道,你們不爽可以去跟蔡英文抗議、跟WTO抗議投訴啊!你們號召白牌機場上國道,自己不敢去,只敢在這裏嘰嘰歪歪……

我們認為政府限制重機不能上國道是正確的政策,我們舉雙手贊成,要抗議什麼?
tansywen wrote:
我騎小綿羊走陽金公路,上坡油門灌到底只有40公里,光這點就讓我覺得還好有重機。

你們吵的是違法上國道,現在有限制不給重機上陽金公路嗎?
Irish Coffee wrote:
話可不能這麽說,肯亞(恕刪)


當然不一定要做到,但是駕駛水準你覺得我們比肯亞差嗎??

更何況每個國家對高速公路有基本速度要求,如果達不到也是不能上去啊。

我覺得不需要去曲解落後國家跟高速公路。

今天高速公路只有汽車在跑,如果政府覺得有安全問題,那政府不應該

行政怠惰一直拿安全當理由。

我並不看好機車騎士用上國道當抗爭手段,因為阻礙機車騎士上國道的,

並不是汽車駕駛,而是政府。

與其上國道表達不滿,動員包圍交通部好幾天要求給答案還比較實際。

交通部如果推給地方,那改包圍地方政府。
家有愛貓初成長 http://rnsk.hopto.org/blog/
Ryunosuke wrote:
當然不一定要做到,但是駕駛水準你覺得我們比肯亞差嗎??

更何況每個國家對高速公路有基本速度要求,如果達不到也是不能上去啊。

我覺得不需要去曲解落後國家跟高速公路。

一堆重機騎士拿落後國家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說台灣不如落後國家。現在我舉肯亞腳踏車可以上高速公路的例子。

到你嘴裏變成說台灣的駕駛水準有比肯亞差嗎?不要曲解落後國家跟高速公路?
Ryunosuke wrote:
與其上國道表達不滿,動員包圍交通部好幾天要求給答案還比較實際。

交通部如果推給地方,那改包圍地方政府。

學大腸花包圍國會嗎?

趕緊去,慢走不送……

對了,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被理事指控違法對外募款,上次募款120萬流向也是沒有公開,真是好棒棒……
tansywen wrote:
把決定權丟給交通部,然後呢?這樣就沒啦?台灣的官可真好當,連民眾都覺得這樣很OK啊?
立法院法案3讀行政院就要執行,如果行政單位認為法案確實窒礙難行,那救濟方法就要提出覆議來複決已3讀法案;問題是行政院根本沒提出覆議案啊!就這樣擺爛啊?

你們不是說林佳龍好棒棒,他當交通部長怎麼就不棒了……

交通部的官員真是做了一件好事,所以民眾都覺得和OK。

行政院幹嘛覆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就是授權交通部,交通部不忍心一鍋老鼠屎上國道,不開放也是利國利民的決策。

你們比較厲害,不是要學大腸花,號召白牌機車衝國道、包圍交通部和地方政府?你怎麼還在這裏嗶嗶叫……快點去呀,記得PO幾張照片上來……
Irish Coffee wrote:
學大腸花包圍國會嗎?
趕緊去,慢走不送……

當年大腸花包圍國會那是有人當內應和後台
現在的話, 很難
直接去包圍總統府然後原地拉轉比較屌
國際記者搞不好都會來採訪
Irish Coffee

他們可以叫蔡英文踹共[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2-07-20 23:53
tansywen wrote:
講得好像很有道理還配圖耶~這麼有道理的話那?
一樣不影響行動自由嘛~那重機行駛國1國3是有影響到誰的行動自由嘛?
平面道路的禁行機車道用你的邏輯下去看就是,你付一樣的錢去吃到飽餐廳,
但是和牛跟龍蝦你被禁止取用,為什麼?員工跟你說你吃炒飯一樣可以吃到飽,幹麻吃和牛呢?
那些是留給開車來的人才能吃,你騎小綿羊的夠了啦~
讓我想到陳時中說過的屁話:國人當然有選擇打哪種疫苗的權利。問題是AZ缺貨BNT不買莫德納沒貨只有高端可以選啊!看似有道理,但其實是廢話一篇。

為什麼不規定汽車只能走台64接61走西濱呢?
重機行駛國1國3是有影響到誰的行動自由嘛?

一再說明 , 不知道自己的路權在那裏? 不知道"路權"是禮讓的次序
一直以為路權是爭權奪利 ? 這樣爭先搶快佔地為王? 能上路嗎 ?

付一樣的錢去吃到飽餐廳?對不起,看不懂這種心態? 付錢就是大爺 ?
(1)道路空間有限,絕對不是吃到飽餐廳
因為道路空間 不是源源不絕 , 不是無遠弗界 ? 不是吃到飽 ! 是要加以管控,且有限的道路空間
是付錢買下來的私人道路嗎 ?
能否使用公共財 ? 能否使用該道路來自於法律授權 !
付的錢是燃料費是牌照稅 ? 並非"使用該道路"的費用,這是擁有這台車的必要義務 ! 義務是使用權利嗎 ?
根本無關能否使用那一條道路
付了錢上高速公路 ,仍然要遵守法律授予之"路權"分配
這樣說是權利和義務不分

(2)而且您混淆 行動自由 和 道路空間 運用
是放那一種載具來運作,才能最佳空間運用 , 無關 "行動自由" !
因為行動一直都是自由的
限制載具 又沒有 限制"人"
牛車也不能走 , 限制牛車限制了那個人的行動自由 ?
無限迴圈又回到 把"機車"當成一個人 ??機車是靈魂主宰了人這個肉體? 其實躲在裏面的是柯博文??

完全看不懂在說什麼 ?

一再說明 為何需要『載具轉換』? 要以最適合的載具載最多的人和貨
請問"重機"運送幾個人 ? 一個人
請問重機運送多少貨物?
運輸功能,運輸量都不同 , 法律授予能使用的空間當然不同

一再說明這是載具適用的問題
道路是用來運輸的 , 這是 "載具" 放在那種道路上的問題

要載小孩去新竹上大學? 家當這麼多 ? 會選擇"重機"這種載具嗎 ?
對不起 ,重機不能載人
7-11 可以選"重機"這種載具來載貨品,幫店面補貨嗎 ?
想想看實際上的運用 , 何種才是適當的載具

一再說明了,道路的使用分配從來都是不平等的 ,

選擇疫苗 ? 疫苗是一種生物製劑 , 這個人能接受那一種疫苗?是否適用 , 應該問醫生
所以藥物都不必藥師調劑? 而是如同7-11的糖果放在貨架上自己挑 ?
無言
鳳凰寺 風 wrote:
新聞大型重機是否上高(恕刪)


害死人的文章還是少寫
為自己積陰德🙏🏻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鳳凰寺 風 wrote:
新聞大型重機是否上高(恕刪)

重機自摔,第二方撞傷、死駕駛免責
重機車禍,第三方撞傷、死駕駛免責
噴飛的機車造成第二、三汽機車損傷,車禍的機車負責賠償
以上立法完成後+配合重機的強制保險,我也同意重機上國道
Irish Coffee wrote:
一堆重機騎士拿落後國(恕刪)

反正我想你看不懂道理只會偏執,那也沒必要多說了。

落後國家有落後國家的規定,肯亞有肯亞的政策,所以呢??

我不覺得台灣的駕駛水準比較差,跟肯亞的政策一定要在台灣實行有關嗎??

我不覺得別的國家可以,我們國家就一定要可以,但不可以的理由要給好一點

而不是老拿一個不存在的安全問題。

就是有一些人喜歡造成這種對立。
家有愛貓初成長 http://rnsk.hopto.org/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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