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開講 wrote:
擁有最高路權的
不是行人嗎
不管在哪裡
只要撞到人
都是(機)(汽)(腳踏)車的錯
不是嗎
路權是使用道路的"權利",行人除非用跑的,並維持令道路不致阻塞的速度,那行人應該也能夠擁有"路權",但我想即使是奧運金牌也辦不到,除非是武林輕功再世
撞到行人要賠償應該是基於"人權",但即使如此,行人也不該任意侵犯路權,就算得到賠償金額賠掉一隻手一隻腳,甚至有錢沒命花,誰願意呢?(雖然似乎有不少人非常樂意)
shinbox wrote:
路權是使用道路的"權利",行人除非用跑的,並維持令道路不致阻塞的速度,那行人應該也能夠擁有"路權"...(恕刪)
^女乃~ 井瓦^ wrote:
不是不回應了,怎摩還出來阿,真素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