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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快訊】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首犯未肇事即可判三年罰30萬

到底是為什麼不加重一點?
加這樣根本沒差
看看外國 再看看台灣
台灣酒駕罰則根本笑話
這真的是少數大家有共識的討論,就是這修法"根本沒有用"。
從根本上就是交差了事的修法,是沒有意義的。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利"委"豬"公就是怕罰到自己根本不敢實質修法。

但說坐牢沒用的,你知道目前酒駕初犯被關的比例多高嗎?
根本沒什麼人被關過,都是易科罰金居多。
看法官心情再加上社區服務或道安課程而已。
有一說是,如果酒駕真的要關,台灣監獄無法根本負荷。

所以我跟你說酒駕初犯就關,絕對有用。
普通上班族,不管你是做白領的、藍領的,甚至你是總經理。
有幾間公司可以讓你突然無故曠職幾個月的?
就算是只關兩個星期,你自己想想你出獄時你老闆會怎麼對付你。
有錢人就更不用說了,他們是寧願給你錢,不管多少都可以就是不想被關。

退一萬步來說好了,這些酒駕仔就是死性不改。
至少他們在牢裡的時候,道路上是安全的。

說禁酒就是天方夜譚了,美國曾經頒布過"禁酒令"。
有興趣的可以去google看看結果,在台灣如果頒布禁酒令。
那就是全民私釀時代開啟,人人家裡一台機器買水果、穀類來釀政府有辦法禁止嗎?
且還先不說這樣違反WTO的協議,台灣要賭上所有出口產品來禁酒嗎?
不過這樣說不定有效,所有人都窮到脫褲就沒人有錢可以喝酒了。

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案,但我們可以選出相對比較好的方案。
也沒什麼事情是一蹴可及的,就是要慢慢摸索步步前進。
拒測跟肇逃也應一併提高到至少跟酒駕同等級~
拒測就改為物理判斷,只要警方2人認定酒駕就比照酒駕在多加一條妨礙公務
羅柏江 wrote: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恕刪)


還是太輕~

我敢說~酒駕還是一樣多!



台灣法官才是
‧°∴°☆﹒°☆﹒﹒‧°∴°﹒☆°∴°☆﹒﹒. °.﹒‧°∴°☆‧°∴°﹒☆ ☆°.﹒‧°∴°☆°
文字遊戲,要就直接改一年以上
罰! 酒駕一定要重罰!!
一堆富二代或是藝人都沒在怕的
除了罰款 再抓去關最好!!!
Kid-O wrote:
這真的是少數大家有共...(恕刪)

這時候就是藍營立委表現的時候,可惜他們也不爭氣,沒有即時跳出來大聲疾呼加重刑責!
可見藍綠「利」委跟酒商都有密切關係!
也擔心自己變商鞅!
提高上限到底有什麼用?
提高最低刑期才有用啦
ira6984 wrote:
一點屁用也沒有,3年(恕刪)


更重要的是健保
記得有次看健保局說過
酒類的受傷 (打架 車禍....)
每年支出是一筆天文數字
這種就該由喝酒的承擔!
對於酒駕的懲罰,根本是牙膏廠,一點一點擠,不會一槍斃命!
這種酒駕懲罰,到底要嚇阻誰?雖然我不喝酒,這種懲罰連我都沒在怕了,你要嚇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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