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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禍被忽略的事實:車不讓人,一家人困在路中央斑馬線被撞!

NEXT_1 wrote:
警察不取締
大家只能自保了

高雄,不意外

才幹過人的丁丁
酒駕肇事
檢察官用「未達公共危險標準」不起訴處分
都肇事了還不起訴,這個案子警察當然不取締囉!
對了!檢舉達人也不能檢舉,大家一起上路玩碰碰車!
又聽到官員說震怒
震怒震怒震怒震怒
越聽越反胃想吐了
Irgendwann wrote:
仔細看了高雄酒駕車禍...(恕刪)
已經做夢夢到了

1. 該路段增設閃光號誌
2. 增設超速違規攝影取締攝影裝置
3. 整路封閉施工一個月

這就是接下來的措施
夢遠

直接塗消斑馬線就好了...前後路口都有紅綠燈搭配斑馬線,這次出事的就很多餘

2021-12-28 22:28
天空為翼

這樣保險公司收編不到錢,醫院少一個重大傷病,記者少一條新聞,政府收入會減少,這樣影響很全面

2021-12-28 22:53
不在現場不清楚狀況, 不過那台休旅大燈可能會造成對向的視線死角, 根本看不到人, 對向又剛好是酒駕.
希望不要有人再碰到.
如果影片第40秒的那台休旅車有停下來讓斑馬線的行人通過的話,或許就避免掉這件事故了。
這麼多車輛明明都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在行走,還是直直往前開,真的很不應該!
班馬線沒有紅綠燈,等於告訴行人可以穿越馬路的意思,車快加上晚上誰會知道有斑馬線在前方要注意,但酒駕零容忍已經喊很多年了,老百姓還是自求多福比較實在
天空為翼

政府會很感謝大家的留言:凡是斑馬線前皆設感應式違規攝影機,凡是過線不停,就立即用大字報在下面路口告示並儘行舉發,太好了

2021-12-28 23:50
MBUSA wrote:
"五度酒駕"代表甚麼?

表示目前的法律,對那些酒駕的的累犯....不痛不癢.
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罰個錢扣個駕照就了事....
撞死人,賠錢和解然後輕判.
有錢的,賠錢了事,”有悔意“,輕判,
沒錢的,賠不起,擺爛,關個幾年也沒事...至於被害者,拿不到應有的賠償...司法會協助嗎?

其他什麼水果發酵....等....哎~吃蜂膠也有可能測出酒精,
但要吃到“超標”...那是要吃多少.
同意樓主的說法

我常讓路人

但是路人通過時常差點被右側機車或後方等不急的車撞

不懂大家在趕什麼
未禮讓行人不是之後不能檢舉了....
就知道政府對於禮讓行人是有多不重視
高雄要先解決的可能是沒事闖紅燈
&高雄式左轉以及隨處可見的逆向騎車
行人的路權!!!???
紅燈都趕著拚闖紅燈&左轉逆向了
路人應該只是屬於空氣那個部分
在高雄右轉或許應視為如臨平交道
停!看!聽!只是基本功
必需時刻注意禮讓高雄式左轉大大們
感覺高雄人駕駛習慣的生肖應該是屬螃蟹的
天馬行空無跡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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